贺兰查处一制销假机油窝点 罚款1万元
所属分类:机油/润滑油
2013-11-11 21:37:33 推荐指数:
5月1日,记者从贺兰县工商局获悉,一起由贺兰县公安局移送的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经贺兰县工商局进一步调查取证,认定当事人马某冒用他人注册商标从事润滑油生产,依法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
据介绍,从2011年9月初开始,马某在贺兰县立岗镇银东村五社,在未获取鹰孚商标持有人授权使用的情况下,擅自在“天山雪鹰”防冻液包装上使用“鹰孚”注册商标标识。2011年9月10日被贺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经调查,此案不够起诉标准。今年3月20日,贺兰县公安局将此案移送贺兰县工商局。贺兰县工商局依法对移交涉案的防冻液、润滑油、商标标识和相关物品证据进行核实,涉案物品价值近3万元。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马某将散装机油灌装假冒鹰孚润滑油,生产假冒注册商标防冻液、润滑油价值15000元。贺兰县工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马某生产的假冒注册商标防冻液、润滑油、商标标识共计15500元的物品予以没收,并作出处1万元罚款的处理决定。
据介绍,从2011年9月初开始,马某在贺兰县立岗镇银东村五社,在未获取鹰孚商标持有人授权使用的情况下,擅自在“天山雪鹰”防冻液包装上使用“鹰孚”注册商标标识。2011年9月10日被贺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经调查,此案不够起诉标准。今年3月20日,贺兰县公安局将此案移送贺兰县工商局。贺兰县工商局依法对移交涉案的防冻液、润滑油、商标标识和相关物品证据进行核实,涉案物品价值近3万元。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马某将散装机油灌装假冒鹰孚润滑油,生产假冒注册商标防冻液、润滑油价值15000元。贺兰县工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马某生产的假冒注册商标防冻液、润滑油、商标标识共计15500元的物品予以没收,并作出处1万元罚款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