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车远光成车辆安全隐患 相关部门需加大整治力度
[汽车之家 聊城新闻] 夜间开车,忽然对面射来两道刺眼的光线,眼前一片花白,视线顿时模糊……相信绝大多数司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春节临近,聊城市区道路愈发拥堵,滥用远光灯的问题已成为市区夜间行车的一大困扰。为倡导节日期间安全文明行车,连日来,记者在聊城市区调查远光灯滥用现象,倾听市民心声。
夜间远光灯 像个“小太阳”
1月12日晚6点,记者来到城区繁华路段金鼎商厦路口,由于正值下班高峰期,该路口往来车辆川流不息。记者站在马路边上数了一下,在短短五六分钟内,过往的车子有六七十辆,其中一半以上都开着远光灯,还有的车辆打着超强亮度的氙气灯,明晃晃地看上去简直就像一个“小太阳”。“我在这个路口等了10分钟的出租车,一直盯着马路,结果车没等到,眼睛却被那些大灯闪花了。”市民孙女士说起滥用远光灯的现象直摇头,“晚上在市区过马路都提心吊胆,有些车被对面的大灯一晃就看不清行人了,直到离得很近才会踩刹车,太危险了。”
开车遇远光 眼前白茫茫
谈及远光灯,家住聊城市区军转胡同的张先生非常气愤。“有一次,我在兴华路左转回家时,一束远光灯突然迎面射来,晃得我眼前白茫茫一片,啥也看不见,于是我就下意识地降低了车速缓慢前行,谁知等对面那车过去了,我突然发现距离我车头不到2米远的地方有人正骑自行车过来,我猛踩了一下刹车,才没有撞到他。当时的情形真是十分危险,幸亏我提前减慢了车速,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张先生说,市区道路路况良好,路灯也很明亮,有些驾驶员不顾他人,随意开远光灯行车是一种十分不文明的行为。
滥用远光灯 损人不利己
“滥用远光灯是一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不仅是对别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在市国税局工作的王先生认为,打了远光灯的车辆也可能会被对面受害的车辆碰撞,真是害人害己。记者了解到,在公安部开展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调查中,夜间会车不关闭远光灯,已经成为了12种不文明行车行为中排名第一的开车恶习。
那么,为何一些驾驶员滥用远光灯呢?有着九年驾驶经验的李先生告诉记者,这主要是因为相当一部分驾驶员开远光灯已成为习惯,方便看路,也有许多私家车主开车时,老是被别人晃眼,索性自己也开远光灯,“回敬”对方,还有一部分驾驶员不知如何正确使用远近光灯。
治理“光污染” 还需齐努力
“乱打远光灯,确实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市交警支队宣传科工作人员范勇在接受采访时说,“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定,未按规定使用远光灯可以罚款100元,并扣1分。”
“很多情况下,远光灯的开关是一瞬间的事情,证据的固定困难;再加上聊城市近年来车辆流量十分庞大,对滥用远光灯的执法查处有难度。”在城区大楼岗工作多年的交警陈超告诉记者。他强调,“远光灯问题属于文明行车范畴,是驾驶员个人道德素质的体现,驾驶员应加强自律,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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