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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时轮胎爆裂 责任该由谁负

 所属分类:轮胎  2014-5-26 9:55:00  推荐指数:
轮胎打气时突然发生爆裂,结果将打气的洗车补胎店老板击成重伤。事后发现,“闯了货”的轮胎没有经过3C认证,买轮胎的车主为此付出赔偿款39万多元。一转身,车主又找上了卖轮胎的人,最终这笔赔偿款,由卖轮胎的夫妻俩支付。

  昨天,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数起消费维权案例,并发布消费者维权案件调研报告,建议相关部门健全消费者奖励举报制度。

  汽车轮胎爆裂 击伤车店老板

  2010年5月24日,孙某在李某夫妻开的个体门市买了两个“JINGLUN”牌614B1019型轮胎。两个月后,他的驾驶员聂某将车开到陶某经营的洗车补胎店,搬下新轮胎,要求更换。

  就在陶某为其中一个新轮胎加气时,轮胎突然爆裂,从地面腾空弹起将陶某击中。随后,陶某被送到医院救治,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重型胸部损伤。住院治疗期间,陶某花去医疗费27.9万元。因为协商没有结果,半年后,陶某将车主孙某起诉到长寿法院。经司法鉴定,陶某伤残等级为一个四级、三个十级。

事故轮胎没有经过3C认证

  经过调查,法院发现事故轮胎没有加施国家3C强制认证标志,认定为禁止销售和使用的轮胎。

  在这起案件中,由于事故发生原因无法鉴定,法院认定,使用无3C认证存在安全隐患的轮胎是事故的发生原因之一。同时,陶某在给出事轮胎加气时将气压设置为十个大气压,超过同类型合格轮胎所承受的最大气压,存在违规操作,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鉴于无法查明双方各自对造成损害后果的责任大小,因此双方承担同等责任。法院据此判决孙某赔偿陶某医疗费、续医费等共计40.3万元。孙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陶某申请强制执行,收到执行兑现的39.5万元赔偿款。

  随后,孙某找到销售轮胎的李某夫妻二人,对自己赔偿的39.5万元行使追偿权。经过审理,法院依照《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判决轮胎销售者李某夫妻二人支付孙某赔偿款39.5万元。

 “10倍赔偿金”难以执行 建议建奖励举报制度

  市一中院发布的消费者维权案件调研报告显示,2010年以来,一中院共受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民事上诉案件59件,辖区法院受理的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民事案件45件。从涉及食品安全民事案件来看,这类案件涉案范围单一,主要发生在食品药品销售领域,以辖区的百货公司、商场、超市为主。此外,诉讼原因多样化,主要包括食品质量问题;虚假广告、虚假标识、虚假告知等商家不诚信行为;消费者要求行使知情权等。

  另外,索赔标的金额有上升趋势,案件的被告除以往的超市、商场等商品销售者外,逐渐扩展到食品加工商、饮料生产公司、生物技术开发公司等食品加工者和制造者。

2013年12月8日

路畅与北斗导航合作 推动车载导航北斗领域应用和产业化
     4月22日,人潮涌动的深圳五洲宾馆,深圳市路畅科技有限公司隆重发布了车载北斗卫星导航系列产品。为了响应国家号召,振兴民族产业,路畅科技多年来一直关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发展,持续不懈地对北斗导航产品进行了研发、测试,终于取得了丰硕成果。据悉,在本次发布会上,路畅科技一次性推出了数十款技术先进、品质一流的车载北斗卫星导航产品。路畅科技此次大规模地推出北斗导航产品,在车载导航信息系统及车联网应用上使路畅科技全面融合了GPS导航、北斗导航及车联网三大技术,同时标志着北斗卫星导航产品正式迈进民用及产业化...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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