氙气灯行业乱象丛生 地方法规出台加以规范
关注理由:
过去一周,福州警方发起了一场针对“滥用远光灯”的全城“通缉”。本报从远
光灯危害,车主使用心理,以及氙气灯改装乱象等方面连续报道。可喜的是,警方也动了真格,凡是在检查中碰到汽车违规改装氙气灯的,一律现场拆除。
但记者注意到,广为市民诟病的“私改氙气灯”,在现场执法中却面临不少尴尬。不管是车辆年检,还是上路查车,都存在模糊地带。目前牵涉到此项内容的法规不少,比如《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以及《汽车氙气灯改装市场管理规定(暂行)》。但要么界定不清,要么形同虚设。如何规范氙气灯的安装?仍旧没有答案。多日的采访中,不管是主管部门,还是商家、市民,都呼吁:是到了该地方立法明确氙气灯使用范围的时候了!
车灯亮度有下限无上限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福州五四北一家车检站。工作人员介绍,年检中灯光是必查项目。在该车检站,记者注意到,工作人员让车子停在一个专业设备前,然后分别打开远光灯和近光灯,以此来检测灯光强度以及光线的上下角度和左右斜角。
根据目前执行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了“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最小值要求”。仅就小车而言,二灯制的不得低于15000cd(坎德拉,灯光亮度单位),四灯制的不低于12000cd,但是却未规定上限。这就意味着,车辆年检只考虑车灯太暗,至于车灯太亮的问题,则于法无据。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车灯正常亮度都在30000cd左右,更高的也看到过,但具体数值多少,则不愿意透露。而记者走访亚太汽配城了解到,目前市面上常用的6000K(色温单位)的氙气灯,最高可以输出高达60000cd的亮度,也就是路上“闪人族”的标配。
此前曾有消息说,今年5月11日公布,预计将于9月1日正式执行的新国标中,对车灯亮度上限已有规定。“但是因为上限非常高,一般车辆难以达到,所以几乎没有约束效力。”一位4S店的高级技工告诉记者。但记者昨日查阅该国标文件,并未发现上限规定。在“发光强度”一栏,与旧国标无异。
超炫氙气灯也有合格证
既然国标对车灯亮度没有上限要求,于是一些超炫的氙气灯在市场上热销。那么,这些氙气灯算不算超标?
记者从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汽车装饰美容工作委员会了解到,早在2007年年底,其牵头厂家、销售商、改装企业,制定了国内第一部氙气灯行业自律性规定《汽车氙气灯改装市场管理规定(暂行)》,其中提倡全行业安装汽车氙气灯应使用色温4300K以下的灯泡。
“行业性规定没有强制约束力,用的也只是"提倡"的字眼,所以没人把它当回事。”刘先生是多个品牌车灯的福建总代理,他抱怨,商家为了迎合顾客心理,无视这个规定。
因为没有国标,厂家在生产氙气灯时也就无所顾忌。在亚太汽配城A区,记者注意到,整个市场上很少看到4300K的氙气灯,6000K的是标配。只要顾客愿意,8000K的也买得到。而这些亮度超强的氙气灯都有合格证,并有生产地省级质检部门的印章。正因为此,工商和质监部门即便想查,也无从下手。
查处改装氙气灯法规界定较模糊
对于安装氙气灯,《福建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曾明确规定,机动车不得安装影响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否则罚款200元,勒令拆除违规的灯光装置。但是,什么才叫影响交通安全?如果装了氙气灯,但是没有开,也就不存在对别人有影响,是否就可以不要处理?
如果开了氙气灯,则还有另一个问题。为了证明它确实“炫目”,民警需要配备一个专业仪器来现场测定车灯的坎德拉强度。而目前这一要求尚无法满足。更重要的是,既然国标都未对灯光强度规定上限,那么如何从数值上界定其是否“炫目”?
记者从警方处了解到,上周的行动中,发现违规装氙气灯的,一律现场拆除。是参照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而考虑到不少好车出厂时就配了氙气灯,在现场要判断究竟是原配还是改装,还需要参考汽车使用说明,无形中就给执法增加了难度。
除了上路查车,目前针对改装氙气灯最有力的查处,是年检。在今年9月1日即将执行的新国标中,对改装灯做了进一步明确:用户不得对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改装。记者从福州多家年检站获悉,目前每个月都能查到十几辆改装氙气灯的车子。“这样的车,肯定过不了年检,除非换回原来的灯。”工作人员说,但出了年检站,车主会不会把灯换回来,他们已无法监控。工作人员说,关键还是要靠车主自觉。
不少市民表示,不妨参考一下外地做法。武汉规定,私自改装氙气灯属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对违反规定者,将处罚款50元、扣1分。南京市则更严厉,对于擅自安装、改装氙气灯的违法行为,强制拆除并予以收缴,待车辆前照灯恢复原状后发还。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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