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规范待加强——占公交现象减少 会车开远光灯却屡禁不止
一些车辆在夜间行驶时开着远光灯
不管有车没车,市民出行都有苦衷:坐公交车的人抱怨,公交车道总被社会车辆占据,导致公交车行驶缓慢;开私家车的抱怨,晚上开车常被对面车辆的远光灯晃得睁不开眼。记者调查发现,社会车辆占据公交车道的陋习在慢慢改变,而司机们反映强烈的车辆交会开远光灯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 陋习一社会车辆占公交车道占道车辆已经大大减少
2011年12月25日下午3点半左右,记者从火车站乘坐了一辆10路公交车,沿途对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的现象进行了调查。车辆开始在胜利路上行驶时,因为人流车流密集,一直都行驶得比较缓慢。行至长江中路后,由于有专用的公交车道,车速一下子明显地快了许多。
车子开得正顺的时候,一辆小轿车突然变道超车,冲在了公交车前面,占据了前方的公交车专用通道。“唉!这种情况见得多了,现在虽然好些,还是有。”公交车驾驶员说。
12月26日下午1点半,记者从“三孝口(西)(BRT岛式站台)”乘坐116路公交车。不久,公交车右拐上徽州大道一直向南。在专用通道上,公交车一路畅通,虽然同方向其他车道车辆十分拥挤,但记者未发现有社会车辆挤占公交车专用车道的情况。
20来天抓拍500辆违规车
记者从合肥市交警支队秩序科了解到,2011年前11个月,合肥市交警部门共查处占用公交车道社会车辆8163辆。12月初,合肥市交警部门与市公交集团联合在市区部分公交车上安装车载抓拍系统后,社会车辆违规占用专用车道的行为得到遏制。“截止到12月21日,车载抓拍系统共查处占用公交车道的社会车辆500辆。”合肥市交警支队秩序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处罚不是目的,“罚款100元是为了给占道的社会车辆起到警醒作用,关键还是希望驾驶人员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主动维护公共交通秩序。 道路资源优先保障公交车
合肥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介绍,合肥开辟公交快速专用道后,一些人认为,公交车总共就那么些,却需要专门的车道,这会使紧张的道路资源变得更加紧张,使道路拥堵更加严重。其实,他们“没有正确地理解城市道路资源的分配原则。一种车辆运载的人越多,那它就应该享受更多的道路资源,从这一点来说,就应优先保障公交车行驶。” 陋习二 会车时使用远光灯远光灯让人睁不开眼
晚上开车,对面突然射来两道刺眼的光线,眼前一片花白,视线顿时模糊……相信绝大多数司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不少车主不仅在夜间开远光灯,还要将车灯改装成超强亮度的氙气灯,成为交通事故的一大隐患。
12月19日晚10时许,在环城路与宿州路交叉口,一辆燃油助力车与一辆轿车迎面相撞,骑燃助车男子当场被撞倒。这起撞车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轿车司机当时错误使用汽车远光灯、严重干扰燃助车司机视线。
12月26日晚,记者先后来到合肥市习友路沿线以及西二环等地探访,发现许多车辆都一直开着明晃晃的远光灯,其中还有很多渣土车。
在合肥市西二环与望江西路交口探访时,记者发现一辆改装了氙气大灯的越野车从对面开来,刺眼的强光让记者根本睁不开眼。一位正在附近等客的出租车司机张师傅告诉记者,晚上经常遇见这种开着氙气大灯的车子,会车的时候,眼前总是白茫茫一片,行人和其他车辆根本看不清,碰到这种情况,他都是提前减速避让。 交警执法时取证困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合肥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两车相会时使用远光灯,会造成驾驶人员暂时性视力障碍,尤其在黑夜里会形成暂时性失明,“很影响驾驶人员的行车判断,后果严重的会引起重大交通事故。”
该负责人称,根据规定,违法使用远光灯将对其进行100元罚款,记1分处理,但是现实中很难对使用远光灯进行查处,“主要是远光灯的使用具有隐蔽性和流动性,交警执法时取证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