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轮胎回处理不当容易造成黑色污染 加强对废旧轮胎处理技术支持
近年来,我国每年产生的废旧轮胎以8%—10%的速度递增。据统计,2010年,我国废旧轮胎产生量约达2.5亿条,而回收利用率仅为50%左右,不到西方发达国家的30%,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
与此同时,在我国有些地方,对废旧轮胎仍然采取焚烧、填埋等原始的处理方法,甚至随意丢弃,造成“黑色污染”。废旧轮胎是有毒、有害的固体废物,具有很强的抗热性、抗降解性,埋入地里100年也不会降解。
我国橡胶供需矛盾突出
应加强对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
由于受气候条件影响,我国仅海南、云南等地能够少量种植橡胶树,天然橡胶年产量仅60万吨左右,今后提高产量的潜力并不大。
原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会长姜治云介绍,我国每年消耗橡胶超过700万吨,70%以上的天然橡胶、40%以上的合成橡胶需要进口。2004年以来,我国天然橡胶自给率一直低于国家确定的1/3战略安全警戒线,现阶段已下降至不足25%。
“我国每年橡胶缺口多达数百万吨,同时还向国外出口3亿多条轮胎和大量含有橡胶的产品,供需矛盾极其突出。”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复原橡胶分会副秘书长吴映红说,加大对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力度,加大对相关行业的扶持力度刻不容缓。
目前,我国回收利用废轮胎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直接粉碎,做成胶粉,用来铺设公路,可以节约大量沥青;二是经过脱硫生产再生胶,用于生产胶管、胶垫等,也可以按一定比例添加到新制轮胎中,可节约大量天然橡胶、合成橡胶;三是通过热解方式,分解出重油、碳黑等重要化工原料。
回收利用旧轮胎,可以用来翻新轮胎。我国目前有几百家轮胎翻新企业,但翻新率仅约3%,不仅远低于世界第一轮胎翻新大国美国约14%的翻新率,也低于世界平均6%的翻新率。
供需矛盾造成橡胶价格上涨
许多废轮胎加工企业却赚不到钱
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一位分析人士表示,我国每年废轮胎的需求缺口将近300万吨,供需矛盾突出。与此同时,受国际市场影响,橡胶价格在节节攀升,每吨天然橡胶由前年的2.5万元上涨到今年的约3万元,废轮胎价格也随之水涨船高。
“前年废轮胎1吨才卖1000多元,去年涨到1800元,今年涨到2200元。”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的一家废轮胎加工企业负责人说,公司主要回收公交系统的废旧轮胎,先加工成再生胶,然后做成轮胎垫。现在不仅原材料暴涨,而且做这种买卖的也多了,月薪几千元也很难雇到工人,干不下去了,只好转行做新轮胎生意。但废轮胎生意可以用现金交易,而新轮胎生意比较规范,要开发票上税,赚不了什么钱。
“汽车维修点卖给我们一个废轮胎要几十元,而维修点从车主那儿要来的废轮胎一般都不给钱。”河北省沧州市一位废旧轮胎经销商说,“我们把废轮胎批发给加工企业的利润并不高,运费又贵,七七八八算下来,每条轮胎赚不到十元钱。”
号称我国北方废轮胎处理中心的河北省玉田县窝洛镇,汇集了来自北京、内蒙古、东北、新疆等地的大量废轮胎,有许多胶粉加工企业。一位胶粉加工企业主告诉记者,前几年国家大量兴建高速公路,用了不少胶粉,但是由于一些胶粉有质量问题,使公路容易起泡、损坏,人家进货量急剧减少,今年胶粉买卖很难做。
用废轮胎炼油的小企业却过得红红火火。“近几年的生意都很好,炼出的柴油可以给小农机等设备做燃料,很受农民欢迎。”山东某地的一位“土炼油”企业主说。
据了解,载重汽车轮胎含有较多天然橡胶,适合做成胶粉;家庭轿车轮胎含有较多合成橡胶,炼出的油质量较好。但是炼油会产生大量浓烟和难闻的气味,环境污染让周边居民苦不堪言。
行业发展粗放,小企业居多
应积极帮助行业摘掉“黑帽子”
目前,我国已形成“汽车维修点—经销商—废轮胎加工企业”的回收利用渠道,也有部分公交运输部门与废轮胎加工企业“定点挂钩”。
全国回收利用废轮胎的企业约有1500家,从业人员有20多万。生产规模在5000吨以上的企业仅有200多家,大多数是小企业、小作坊。
“由于行业发展粗放,技术落后,不仅赢利水平低、抗风险能力差,对环境也造成了一定污染。”中国物资再生协会进口再生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扬祖表示,除了少量企业用废轮胎炼油产生较大污染外,生产胶粉、再生胶、翻新轮胎等只会造成极轻微的污染。实际上,高污染的炼油部分只占极小比例,国家可以禁止生产,这样就能改变人们的看法。
“处理废轮胎产生的二次污染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提升技术、创新工艺、加装环保设施等来解决。”王扬祖说,回收利用废轮胎与生产合成橡胶相比,可减少污染70%,节约能源80%,很划得来。
“在回收利用旧轮胎方面,我国绝大部分轮胎仅使用一次,浪费了大量资源。”王扬祖表示,按传统方法翻新轮胎,其使用寿命能达到新胎的60%左右;按照“预硫化”等新方法翻新轮胎,其使用寿命能超过新胎。
“令人费解的是,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产业虽然属于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却不能享受财税优惠政策,还被戴上一顶高污染行业的‘黑帽子’。”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这个产业存在一些问题,确实需要规范和治理,但不能因噎废食,把孩子和脏水一起泼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