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灯正确使用方法 禁止滥用远光灯
本报通讯员靳运伟本报记者王洪涛
5月3日22点,一辆桑塔纳轿车正沿临沂市区北园路行驶。突然,迎面驶来的一辆轿车打开的是远光灯,刺得桑塔纳轿车驾驶员王某双眼都睁不开了。瞬间,眼前的道路变成白茫茫一片,王某急忙右打方向,结果闯进路边花池……据统计,仅今年4月一个月,临沂市区因夜间滥用远光灯导致交通事故的就达6起。
“晃”你没商量
5月3日晚,记者在临沂沂蒙路人民广场附近观察发现,虽然此时路灯较亮,但在由北向南行驶的12辆车中,有7辆车开着远光灯,其中3辆的车灯似乎经过改装,射出的光异常刺眼。这些车从对面驶过时,记者顿感眼前一片空白。
5月2日晚,记者乘出租车沿临沂沂州路往南行驶,途中遭遇了多辆开着远光灯的车。每次这些车呼啸而过时,出租车司机都不得不赶紧减速慢行。“这种在市区内还开着远光灯的司机最没公德。远光灯晃得人眼几秒钟内根本看不清路况,很容易引发事故。”开出租车已经七八年的邓师傅表示,最近几年随着机动车越来越多,滥用远光灯现象也越加普遍。
远光灯何以成“灾”
滥用远光灯现象为何普遍存在?我们调查中发现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是部分司机出于各种原因故意而为。一些人无视他人感受,更有甚者仗着自己开的车“靓”,故意以远光灯炫耀,好让别人为他让路。而有些人则是为了“回敬”对方,自己也开启远光灯。采访中有车主就表示:“以前我的车灯不很亮,总是受‘欺负’。所以我就新改装了氙气大灯,也让他们见识见识远光灯的厉害。”
二是有车主分不清远光灯和近光灯。“什么是远光灯啊,我不是开着大灯的吗?”一辆飞度开着远光灯驶入沂蒙路一酒店停车场,当我们上前询问车主许女士为何要开远光灯时,她诧异地表示,“车灯还分远光、近光啊?这我还真没注意到,我只知道晚上开车要开大灯,但还没想到分远、近光灯”。
事实上,现实生活中像许女士这样的车主不在少数。我们在临沂人民广场举办的车展上采访,当汽车维修技术人员讲到车辆灯光安全使用知识时,不少车主都表示,自己之前没有注意过远、近光灯的问题。
滥用远光灯“违法”
“司机违规使用远光灯,会让对方司机或骑车人眼睛出现瞬间盲区,在这个过程中,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临沂市交警直属一大队的张警官表示,虽然目前因车灯使用引发的事故量尚无法准确统计,但毋庸置疑的是,违规使用远光灯是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
关于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
张警官介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能见度低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应交替使用远光灯、近光灯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