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狗”干扰监控设备涉嫌违法 请勿使用“电子狗”
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20日电(王俊禄、张韬)自从“史上最严交规“颁布实施以来,驾驶员违法安装使用“电子狗”的现象成倍增加,企图以此逃避电子监控设备。记者19日从浙江高速交警部门了解到,为了治理此类乱象,交警加大了查处力度,年初至今已查获590起此类违法行为。
“最严交规”下“电子狗”网上热销
新交规对于超速违法实行更为严厉的处罚标准——小型车辆超速50%以上,从原来的记6分提高到12分;超速20%-50%之间的,从原来的记3分提高到6分;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记12分。
今年2月份,温州高速分水关卡点大队查获一起福建籍大客车违法安装并使用“电子狗”案件。驾驶员周某称:“我也知道这是违法的,只怪现在的超速处罚过严。如果超速20%以上,那我的驾证就要记满12分了,没法再开大客车,饭碗都要丢掉。”
由于不少车主存在侥幸心理,试图通过防测速的电子产品逃避处罚,导致这些“电子狗”在网上热卖。
在电子商务网站上检索“电子狗”时,虽然这一名称已被屏蔽,但是打擦边球的称谓可不少,如“车载雷达预警器”、“导航测速一体机”、“车载导航一体机”等,并且很多店家的此类产品出现热销。
在一家经营车辆配饰的网店内,一款价格为300元的某品牌“电子预警仪”,在最近30天内销量达到4030件。经营此类产品的店家们普遍反映,“今年比去年好卖得多”。
“电子狗”干扰监控设备涉嫌违法
记者从高速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浙江共有590起“机动车上安装和使用接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信号或者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的装置”的违法行为,在浙江省内高速上被查处。对此类违法行为,将处以200元的罚款和收缴非法装置。
其中1、2月份被查处的,分别为296起和207起,大型车辆319起,且大部分为大型客车。“去年一整年此项违法的查处量共计462起,同期为121起;而今年3个多月查获的数量已远远超过去年的总量。”浙江省高速交警总队江警官说。
据专业人士介绍,“电子狗”是一类电子产品的统称,这类产品通过发射或者接收信号,检测是否有雷达测速仪。它和导航仪的区别在于,是否装有和使用雷达测速探测器。
据介绍,“电子狗”的安装和使用,会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正常使用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信号的接收产生干扰。因此,在车内安装和使用此类产品,在浙江等国内部分省份会涉嫌违法。
此外,安装“电子狗”的车主,时常会在一般路段超速行驶,而在测速点前突然刹车降速来逃避检测,而紧急刹车很容易令后车避让不及,造成追尾事故。
仅储存已公布监控点的智能手机、导航仪:可以用
“路面的测速设备是根据接收到的反射波频移量的计算,得出被测物体的运动速度”,台州高速交警支队周警官告诉记者,“如果车辆使用装有雷达探测器的电子产品,在接收到信号后会马上报警,提示车主减速,那么就失去了通过测速达到控速的目的。”
据介绍,有的电子产品如智能手机或导航仪,如果仅仅是储存了已向社会公布的监控点,则不构成违法。
此外,有些驾驶员对装了“电子狗”后仍因超速被查,表示不理解。其实,这是因为很多“电子狗”存在技术缺陷。比如,探测范围存在局限性,安装时如果将接收端口对准车辆左侧,那么右侧就很难被探测到。另外,有些测速设备的雷达波不同于一般测速设备,例如6F测速仪,它的雷达波很难被一些低端的“电子狗”发现、接收。
高速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勿使用“电子狗”,以免造成事故隐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