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杨峰因涉嫌非法制造、销售假冒“昆仑润滑油”被抓捕
“聚焦昆仑,见证润滑油民族品牌服务创新之旅”这是昆仑润滑油的宣传语,品牌影响早已深入人心。一名来自西安的生意人凭借与兰州石油化工公司的生意关系,竟屡屡委托他人制造假“昆仑”。4月24日,商人杨峰因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及合同诈骗罪,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公开审理。案件未当庭宣判。
被告人杨峰现年46岁,被捕前常年从事石油化工产品的经营销售工作,不仅有自己的公司,还与兰州石油化工公司润滑脂厂达成合作意向。为了不让他人查实自己的具体住址等相关信息,杨峰在对外承接业务时化名“杨丰”。2008年,杨峰在陕西注册了一家石油化工产品的经营销售公司,但由于未年检,公司无法继续运营。为了继续发财,他来到兰州,借用亲戚的身份证注册开办了天利石化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之后,生意在稳步前进,可杨峰并不满足。凭借自己与兰州石油化工公司的生意关系,杨峰想到利用“中国石油兰州石油化工公司工作人员”身份尽快敛财首先使用化名在互联网注册虚假网站,发布委托信息,接着私自刻制兰州石油化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待一切办妥后,开始了他的行骗生意。
据了解,2009年12月至2010年10月,杨峰先后多次盗用兰州石油化工公司名义,委托上海、北京、杭州等地多家公司,制造昆仑商标的防伪标识和带有防伪标识的润滑油双色钢桶,而后倒卖标识和包装牟利。与此同时,杨峰还利用兰州石油化工公司的名义,与无锡市一润滑油公司委托加工合同,由杨峰提供包装物及商标,委托无锡润滑油公司为其加工昆仑润滑油,并借此牟利。
在委托他人制假、贩假外,杨峰还盗用兰州石油化工公司的名义对外收取商标注册费、甚至在支付货款时开具空头支票。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9月,杨峰与北京润滑油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许可该公司生产销售昆仑润滑油,并向其收取昆仑商标注册使用费20万元。而在2011年间,杨峰在分别委托杭州、北京等公司生产销售昆仑润滑油后,竟公然向对方收取质量保证金、商标授权费等共计159万元。
2010年初,杨峰与无锡市一润滑油公司签订销售基础油合同,但在收到该公司支付的139万元货款后,杨峰却停止向对方支付基础油。同年7月,在对方一再催促下,杨峰返还124万元,尚有15万元未返还。有以上遭遇的,还有兰州长城润滑油公司,该公司在向杨峰支付了84万元订购基础油货款后,杨峰对其避而不见,几经周折,杨峰虽退还了30万元支票,但事后查证,30万元支票居然为空头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