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电子狗有被取代之势
新政出台电子狗销路受阻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公布了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中要求“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俗称电子眼)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然而,与驾车有关的雷达测速警示装置是否还有用武之地?
近日,在沈阳市铁西区北二路某汽配城,记者走访了城内几家销售汽车用品的商户。
在采访中发现,电子狗产品并没有大规模地出现在柜台之上。在三家汽车用品商行内,记者只见到了两个品牌的电子狗产品,而这些产品几乎无人问津。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也咨询了汽配城内一些商户,他们对电子狗未来的销路表示并不乐观。“现在电子狗卖得就不是很好,以后电子眼和测速设备都公布了,估计这东西很难再卖了。”商行内业主孙先生表示。
记者调查
电子狗有被取代之势
在暗访中,多数商行都避免提及有关电子眼将向社会公布的消息,一些知道情况的商户,在记者的追问之下,仍在大肆炫耀着电子狗的独到功能。
其中,某商行的一位工作人员对电子眼即将公布的消息满不在乎。他很干脆地表示:“即使公布电子眼的位置,但有些流动的监测设备你还是不知道,电子狗最起码在你不注意时能提醒你哪里有电子眼。”
“在使用中电子狗并没有发挥多大的作用,有些明显的电子眼完全可以看到,而流动或隐藏式的电子眼根本监测不到,现在也很少用它。”已使用电子狗半年时间的车主杨先生很无奈地表示。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只有少数车主还在使用电子狗产品。而随着导航仪等汽配产品在市场中日渐红火,电子狗已经逐渐淡出车主们的视线。
业内提醒
自觉守法行车最安全
据了解,在目前市场上所销售的电子狗中,有一种是可以监测固定和流动电子眼的,另一种只能监测固定电子眼,而这种电子狗在用途上并不能达到车主们想要的功能。
业内人士认为,车主行车不应该完全依赖于电子狗,交通部门所采用的雷达或激光监测设备,一般电子狗根本无法监测,如果过度依赖更会影响车主正常行驶,为人身和车辆安全带来隐患。
省公安厅交管局秩序处吴志华处长表示,新规中要求,流动的电子眼也要放到制式警车中携带,这对于驾驶人来讲,已经没有什么交通监控设备是在暗处的了,所有法律手段都摆在眼前。现在对于电子狗这些设备属于法律空白,交管部门只希望驾驶人为了确保自身行车安全,能自觉遵守交通法。
“在市内行车,电子狗没有多少用武之地,现在主要路口和街道都有明显的电子眼,对车主已经是一种提醒,只要车主在行车中注意力集中,就不应该出现交通违章或被拍照的现象。”东风日产某专营店服务经理孙明明表示。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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