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远光灯——驾车行驶要不得
本报讯(记者 匡雅慧 通讯员 陆斌) “在城区了,还开远光灯,特别危险!”11月6日,针对在市区道路上车辆滥用远光灯,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的问题,交警大队特地组织警力在市区各主要路段进行夜查,不到半小时就查处10余辆滥用远光的车辆。在检查中记者发现,不少驾驶员并不清楚滥用远光灯的危害,更有少数新手驾驶员竟不知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滥用远光灯会使对面车辆驾驶员“瞬间致盲”。
夜查现场市区滥用远光灯现象普遍
作为市区的主干道,福州路车流量非常大。6日晚8时许,记者跟随民警在福州南路与扬州路路口检查时 ,发现不少车辆开着远光灯从远处驶来,两束强光直射眼睛,眼前一片白茫茫,什么都看不见。“车辆在行驶时遇到这么一闪,非出事不可。”一名站在一旁等红绿灯的市民感慨道。不到半小时,在这个检查点就有10余名驾驶员因为违规使用远光灯受到了处罚。有驾驶员在被交警拦下后,依旧开着远光灯。对于这些违规使用灯光的驾驶员,交警都依法处以100元罚款、扣1分的处罚。
随后,记者又跟随民警来到福州路与兰州东路路口,发现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车辆即使在等红绿灯时,也不关远光灯,照得对面的行人和车辆眼前模糊一片。
司机说法开远光灯是因为路灯暗
记者现场调查发现,新手和女驾驶员是滥用远光灯的主力军。民警在福州路与兰州东路路口拦下一位年轻的女驾驶员,她在等红绿灯时将远光灯打开,强烈的灯光刺得对面的行人纷纷用手捂起眼睛。当民警向她提出变换一下灯光时,她非常茫然:“啊?怎么关?我不知道。”据了解,该驾驶人刚拿到驾照不到1个月,买完车就直接上路了,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做法有什么不妥。
此外,也有车主表示自己开远光灯的行为纯粹是为了自我保护。一名驾驶员说:“市区有些路段路灯灯光太弱,不开远光灯根本看不见。”当记者询问是否知道滥用远光灯的危害时,该驾驶员表示并不了解。对此,民警表示,市区道路设置的灯光肯定能保证正常行车需要,对面没车的时候可以打开远光灯,对面有车或者行人就应该自觉变换成近光灯,希望驾驶员都能够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夜间行车时遇见路面灯光较暗的情况可以使用远光灯,但是要合理使用。如果遇到对面车道有车或者离前面同方向车辆距离较近、路上照明度足视线良好以及进入交通繁忙的街道时切勿使用远光灯。”
市民看法滥用远光灯害人不浅
对于交警部门对滥用远光灯的驾驶员进行处罚,在场的多名市民都纷纷表示赞同。家住市南小区的陈先生认为,市区夜间路灯都够亮了,基本上用不上远光灯。“我开车都是一直用近光,除非特别暗的情况用远光。”而深受其害的吕先生意见最大,他告诉记者,自己曾经因对面的车辆开着远光灯而看不清路上的深坑,结果把车胎颠碎了,“一看见别人的车开着远光灯,我就会切换远近光提醒对方 ,可是对方根本就不在意,强烈的光线刺得眼睛非常不舒服,这些人必须得进行处罚才能长记性,要不还会继续害人。”
交警提醒正确使用远光灯有讲究
据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目前市区部分车主夜间行车违规使用远光灯的情况,交警大队将定期展开检查,确保道路行车安全。“从现在开始,将会把夜间查酒驾和违规使用远光灯这两种检查同时展开。”滥用远光灯会使对面车辆司机“瞬间致盲”,还会影响驾驶员对速度和距离及道路宽度的判断,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那么,如何才能正确使用远光灯呢?该负责人介绍,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可以使用远光灯,但在与其他车辆、行人交会时 ,改换近光灯,以防眩目;路况不熟,需要看路牌等标识牌时,可使用远光灯,但应当迅速恢复到近光灯;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以提醒前车注意避让。
201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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