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常见城区“远光灯一族”——严重危害交通安全
与近光灯相比,远光灯不仅照射范围广,而且更亮,让你在行车时更加游刃有余,提前预判行驶道路前方的突发情况,但你是否想到,开着远光灯行车的您,会对迎面而来的车主造成极大的困扰。
说法:乱开远光灯易造成交通事故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在黄石发生的夜间交通事故当中,不少与夜间行车开启“远光灯”有关。
据黄石市交巡警支队法制宣传大队民警介绍,在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里,对夜间如何使用近、远光灯做了明确规定。《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八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处以警告或50元以下罚款。
虽然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夜间如何使用远光灯,但是在受访人群中,仍有不少人自己亲身经历过被远光灯照射带来的不便。
张先生家住在湖滨路,上周二晚上,他骑助力车经过大泉路的时候,对面驶来一辆渣土车,开着刺眼的大灯,音响震天。张先生觉得眼前一亮,那一瞬间什么都看不见了,他担心出事,赶紧捏住刹车。等渣土车疾驰而过后,张先生眼睛还暂时看不见东西,此时他就感觉车身一歪,随即摔倒在地,手臂都蹭出血来了。等张先生回过神来仔细一看,原来地上有一根粗粗的木棍,正是刺眼的大灯让他难以发现,才会轧上去摔倒的。市民李小姐则告诉记者,有一次过马路,右边来了一辆车,闪着大灯,她晃眼之下赶紧往后退了一步,结果左边的一辆急刹车停在其旁边,吓得李小姐一身冷汗。为此,李小姐还挨了该司机一顿骂,可她不明白,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
蹲点:黄石常见城区“远光灯一族”
为了弄清楚黄石夜间行车开启远光灯的车主究竟有多少,记者特意设置了一个抽查模型:随机选取闹市区路口,统计该路口单向车道通行车辆,其中有多少是开启远光灯行车,每次抽查样本为100台汽车。
5月3日夜间7:30,在团城山经济开发区杭州西路与青龙山路交会处的路口,记者统计的100台路过车辆,就有57台汽车开启远光灯行驶。晚间8:00,在杭州东路与湖滨大道交会处,开启远光灯行车的比例高达69%。
5月4日晚间,在天津路口,虽然车流大通行较为缓慢,但是仍有不少私家车主开着远光灯行车。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位在路边停车驻留的高师傅,他告诉记者:“每天晚上开车在市区,会经常看见交会车辆开启远光灯很刺眼,让人的确很烦。”
5月5日晚间8:00,在迎宾大道与大泉路交会处,也有60%左右的过往车辆是开着远光灯行车的。记者发现,在此处错综复杂的通行环境下,开着“远光灯”行车增加了触发交通事故的概率。
昨晚,记者驱车经过杭州西路、天津路至黄石大道,一路上开着远光灯行车的车辆则多的数不胜数。
整治:交警夜查发现滥用者不少
5月8日晚间,本报记者跟随黄石市交巡警支队在牛尾巴路口执勤,整治夜间“滥用”远光灯的行为。记者发现,在交警整治过程当中,大部分车主都知道如何正确使用近、远光灯,也都知道夜间城区行车是不能频繁使用远光灯,但是很多车主都没注意,依旧开着远光灯行车。而且,记者还发现一个有趣现象,有部分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车主看到交警检查,连忙掉头就走,可见大部分违规车主还是知道,城区内部不能频繁使用远光灯。
家住黄石的罗先生,就是在这次整治行动中被“抓获”的违规车主。他告诉记者:“我知道夜间怎么使用近、远光灯,但在被交警拦下之前,我对滥用远光灯所造成的危害并没有清晰认识,通过警察同志的教育,我对这件事情(远光灯使用方法)有了清楚地认识,以后会很注意夜间行车灯光的使用。”
20多岁的陈先生驾驶一台大众汽车,其雪亮的灯光在夜间很是刺眼。在被交警拦下后,陈先生表示,自己是看到对面车子开着远光灯很刺眼,才开着远光灯,以方便自己看清路况。
面对交警质询,陈先生也对自己“滥用”远光灯的行为表示检讨,并告诉记者自己以后不会再犯相同错误。
司机:有时是因赌气开大灯
不按规定开启远光灯行车,既违反新交规相关规定,又是不道德的行为。那么,作为司乘人员,是怎么看待夜间行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这一现象呢?
家住石榴园的戴师傅,是名老司机。面对夜间开或不开远光灯驾车,戴师傅显得很无奈:“我平时很注意按照规定使用夜间行车灯光的,就是希望不要给迎面错车的车主造成困扰,但是我也经常碰到那些‘肆无忌惮’使用远光灯的司机朋友,那白晃晃的灯光很刺眼,会车前轿车前方数十米的路况基本看不清楚。”
根据记者调查,很多车主都不清楚“远光灯”对安全驾驶的影响有多严重,但是也有部分车主清楚认识到远光灯的危害,但是仍然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
接受记者采访的张师傅就是一位“明知故犯”的车主,但是他也有自己的无奈。他告诉记者:“现在哪个司机上路不是开着远光灯的,我有的时候在错车时也会变‘近光灯’提醒对方变换灯光,但是响应的人很少,所以有的时候自己也会‘赌气般’开着远光灯与别人错车。”在记者采访时,抱着与张师傅同样想法的车主不在少数。
如何正确使用夜间行车灯光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夜间行车使用远光灯有以下规定:
驾驶员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不得擅自改装、加装灯光装置。凡是违反上述法规的,对夜间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处50元罚款,违法行为记1分;对擅自使用和安装暴闪灯的,处20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有关装置,现场不能恢复或拆除的,扣留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