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狗市场鱼龙混杂 行业秩序亟待规范
电子狗一经出现,就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由于监管处于灰色地带,所引发的问题也越来越多。随着市场的逐渐火热,有关电子狗合法化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对此,监管部门与使用者各执一词,其最终结果也将成为该市场的重要拐点。
山寨产品市场泛滥
电子狗的兴起是最近几年的事情。它的专业术语叫“电子警察提醒器”。据悉,目前市场上主要有两类:一类是GPS电子狗,实际上就是个简易的汽车导航仪,它利用在电子地图上设定警方固定安装的电子警察或者流动电子警察经常出没路段或路口的GPS卫星坐标,当安装有接收器的车辆经过设有坐标路段或路口时就会通过接收卫星坐标信号对司机进行提醒。另一类是雷达激光探测器,雷达探测是利用多普勒谐振器接收警用雷达的雷达波而报警,对警用雷达不产生波段干扰。由于我国的警用测速雷达来自多个国家,其频率不一,这就要求雷达探测器需要具备广谱接收能力。
前一类产品国内市场主要有征服者、南极星、上海纵天、广州先锋等GPS电子狗,批发价格一般在300-700元人民币,这类产品基本上是南方小作坊的“山寨”产品,一般加装的是盗版电子导航地图,没有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认证,机器对使用人的电磁辐射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更没有经过出厂检测。而后一类国内市场上真正能用的雷达探测器主要是欧美进口产品,主要是贝尔、护送、眼镜蛇、惠斯勒、洛基山等雷达激光探测器,批发价格在600-2200元人民币。
监管处于灰色地带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市面上繁多的电子狗产品良莠不齐,市场处于无序状态。车主若买到次品,不但维权困难,安装电子狗更可能违法受罚。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并无明确法律条文定性电子狗是违法产品,但国内都无这类车载设备的生产和配套服务相关标准,缺乏法律约束和行业规范,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一旦系统失灵,车辆超速受罚,消费者往往只能吃哑巴亏。
尽管没有现有国家法律明确禁止车辆安装电子狗,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车辆不得安装妨碍交通监控技术取证的设备。而在地方法规上,则有些比较严格,像《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对驾驶机动车有这种行为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据此,广东省内东莞、江门等地目前已明确表态安装电子狗违法。四川、浙江、福州、海口等地也明确规定:安装电子狗等干扰交通监控设备的装置属违法行为。但广州市尚未将车主安装电子狗作为交警处罚的依据。
合法规范呼声增强
而在记者采访中,不少驾车一族仍然难舍电子狗,他们向记者表示,电子狗有它存在的积极意义,应给它正名,予以规范监管,也可以降低消费者的购买风险。
“只要电子狗产品不对交通监控信号产生干扰,那就应该允许市民使用。”一位业内专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子狗可以提醒限速,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特别是一些交通复杂、限速变化频繁的路段,司机无法及时准确识别,一不小心就违规行驶,招来罚单。有电子狗的提醒可有效避免这类不必要的违规现象,让司机更加遵守交通规则。”
对此,交警部门表示,电子狗合不合法,并不由他们决定。但交警对安装电子狗的行为不提倡。由于限速标志是可以看得到的,很多车主安装电子狗只是想逃避电子眼的监控,以为这样就可以闯红灯、超速为所欲为,容易助长行车陋习、刺激事故发生。商报记者 金朝力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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