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驶遇远光 分析对其应对方法
中国江苏网讯 一道刺眼的灯光迎面袭来,眼前顿时白茫茫一片,让人无法正视前路、看清路面状况……这是夜间行车的司机朋友经常遇到的情况。
据市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统计,去年一年,全市按一般程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检验鉴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处理的交通事故总共513起,造成死亡254人,受伤446人,财产损失达246.8万元。其中,夜间立案的交通事故占总数的三成以上。而在夜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与远光灯有关的占30%至40%,且呈不断上升趋势。
触目刺眼更惊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滥用“远光灯”现象十分严重。
3月4日晚8点左右,市区丰登路和清河路交叉口,10分钟时间内,记者粗略算了下,在经过该路口的一百多辆车子中,有过半的车子使用了远光灯。记者站在路边朝远光灯方向望时,只觉得灯光十分刺眼,无法看清前方的路况,只有远光灯被其他车辆挡住,视线才能恢复正常。
随后,记者又骑着电瓶车沿着丰登路、淮海南路、西大街、人民路、解放路绕了一圈。一路上,记者时不时都会遇到对面射来的“远光灯”,一些车辆的“远光灯”还特别刺眼。
在人民南路和西大街交叉口,记者看到有辆私家车开着远光灯逆向停放,路过的车辆不得不减速行驶,几个电动车主路过时只好将手放在眼前遮挡灯光。
除了对面的“远光灯”,来自车后方的远光灯对驾驶员的影响也很大,左右两侧观后镜“反光”严重影响驾驶员视线。
以目前淮安市区路灯的亮度来看,在市区及一些主干道上行驶,根本无需开“远光灯”便可以看清路况。那么,为什么仍然有那么多的人滥用“远光灯”呢?
“不是自私就是赌气”,车主陈先生显得忿忿不平,“有的人开远光灯是为了自己看清路况,不管他人的感受,也不考虑这样可能带来的危害;还有的人,看着别人开,自己也开,回敬对方。”
一纸规定难执行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在城市道路上开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扣1分、罚款50元;造成交通事故的,扣1分、罚款200元。
“很多情况下,远光灯的开关是一瞬间的事情,取证困难。再加上我市近年来车流量十分庞大,对滥用远光灯的执法查处有难度。”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无奈地说。
那么,遇到“远光灯”时怎么办呢?
市交巡警大队有关人士表示,遇到对面的“远光灯”时,“以亮治亮”和“紧急刹车”都是错误的行为,“双方都使用远光灯,有可能都看不清路况,从而导致相撞;如果急刹车,则容易追尾。”建议转移自己的视线,将视线往下移或者往右移一些,以免被远光灯正面照射到眼睛,同时减速慢行,并做好刹车准备,避免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如果发现车后方有远光灯影响开车,应保持直线行驶,避免变换车道或者转弯。(许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