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加大远光滥用现象 保障车辆行驶安全
司机夜间行车,大多习惯性地开着远光灯。(陈翔 王伯承/摄)
夜晚的温州街头,来来往往的车辆远光灯发射出的一束束刺眼光柱,差不多已成为市民习以为常的一道“景观”。然而,违章乱打远光灯对交通安全和行车秩序构成不小的威胁,却是“习惯”不得的严峻事实。在日前结束的“两会”上,金丽琴等11名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彻底治理市区夜间行车习惯性开远光灯的违章现象的议案》,记者也对此进行了查访,共同关注这一现象。
调查:夜间难见近光灯
“在温州市区的夜晚,几乎所有的司机都习惯性地开着远光灯。”在议案中,代表们写下了这一令人遗憾的调查结论。据金丽琴代表介绍,她也是“驾车一族”,夜间开车时极少遇到打近光灯的司机;她曾特意站在市区街头观察,几乎所有经过的车子都打着远光灯;她又向汽车维修人员了解发现,一些司机还专门到车行里把远光灯从40瓦改成100瓦,从而达到更加抢眼的效果。
而在去年,记者曾在从台州回温的公路上计数,与记者所乘车辆交会的72辆车子,无一不是打着远光灯。
危害:视线受阻酿事故
去年10月份,市交巡警二大队民警曾处理过一起挺冤的自毁事故:一辆车子途经狭窄的市区蒲州路,因为迎面打来的远光灯太刺眼,司机视线一模糊,车子撞在了路边的墙上。事后,倒霉的司机直抱怨:“车子交会时还打远光灯,想害死人啊!”
代表们的议案中也写道,当两车交会时,对方的远光灯直射过来,眼前就白花花的一片,再加上车灯之间形成的光晕“盲区”,一般会造成四五秒时间的视线不清,极易酿成交通事故。如果雨天路面反光或戴眼镜者镜片反光,酿发事故的危险性就更大了。然而,很多司机认为交警不会管违章开远光灯这种“小事”,更加肆无忌惮地乱打远光灯,而一些本想遵守交通规则的司机心理不平衡,干脆以“亮”制“亮”,将会导致违章打远光灯现象恶性循环。因此,必须及时彻底地进行整治。
建议:“驾德”、硬件两手抓
据交巡警部门介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夜间行驶时应开启近光灯;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扣点1分。为此,交巡警部门提醒,司机应对自己和他人负责,不要图一时便利,造成难以挽回的悲剧。
除了呼吁司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驾德”,代表们在议案中还提出,有关部门应改善硬件,对管理和设备不够规范的道路、路灯欠缺或损坏的路段进行改进和修整,让一些司机们不再“被迫”违章打远光灯照明。对于违章打远光灯或不按规定使用防眩目灯罩的车辆,应进行专项治理。代表们还建议,推广安装智能型远近灯自动转换装置,让现代科技为夜间行车保驾护航。(温州日报记者林炜 通讯员 陈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