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滥用远光惹人烦 忽视安全自食恶果
近日,百度贴吧聊城吧里一篇名为《“乱开远光灯,就是谋杀”!送给那些不会用远光灯的人!!!》的帖子引起了吧友的广泛关注。不少吧友对夜间开车者一直开着远光灯的行为表示愤慨。为此,记者采访了多名聊城城区有车一族,大家普遍反映,很多驾驶者夜间开车滥用远光灯。
现象:驾驶者夜间使用远光灯现象普遍
10月9日晚上19时左右,记者在聊城城区东昌路上观察了半个小时,发现在这半个小时的时间内过往的车辆中有半数以上使用的是远光灯。在东昌路与向阳路交叉路口,记者看到正在等红灯的车辆中只有一辆使用的是近光灯。
昨日上午,记者采访了几位家住不同方向的市民,大家普遍反映夜间开车经常遇到开车者使用远光灯的情况。家住城东的市民高女士对记者说:“我在市区开车基本不开远光灯,我也特别讨厌开远光的人,他们开着远光灯照的我都看不清。”家住城西的市民张先生则对记者说:“晚上开车,我一般的时候都是用远光灯,我觉得有时候拐弯开近光灯看不见前面有没有人。遇到会车的时候,我会主动调成近光灯,如果对方不调,我就再调回远光。而且我觉得路上用远光灯的人挺多的,得有一半以上的人在用远光灯吧,有的人甚至还一直开着疝气灯呢。”家住城南的罗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一名老司机了,平时也间开车也都是使用近光灯,可是夜间在城区行驶经常会看到有人开着远光灯。
原因:都是利己思想在作祟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很多市民夜间开车原本并未想要开远光灯,但因对面车辆开了远光灯,自己被迫打开了远光灯。市民孔先生就对记者说:“我一开始都是开着近光灯,可是对面的车辆打着远光灯,照的我什么也看不见,我也只好打开远光灯了。”市民张先生则对记者说:“开着远光灯我觉得看的比较清楚,至于对别人有没有影响就不是我考虑的了。”
市民杨先生告诉记者,他认为大家喜欢开着远光灯,都是利己思想在作祟。杨先生说:“很多人都只考虑自己,觉得打开远光灯能够看的更清,其实咱们聊城城区的路灯挺亮的,开车的人完全能够看清路,而为了看得更清楚把远光灯打开,这本身就是一种非常自私的行为。”
记者采访中还发现,有些新手还不熟悉远光灯和近光灯的使用方法,有些人甚至只知道把车灯打开,根本就不清楚自己打开的是近光灯还是远光灯。
法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要被扣分罚款
记者了解到,交警部门对于车辆夜间行驶时灯光的使用有着明确的规定。聊城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八条指出: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第五十八条指出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 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根据《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第十六条第八款,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处一百元罚款,记1分。(徐培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