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格导航胜诉知识产权已成为竞争的核心武器
近日,赛格导航诉丰田G-BOOK系统相关技术侵权其拥有的“一种交互式的行车导航和车载安防系统专利(专利号:ZL200610157027.7,俗称“一键通”)”,历经三年时间,涉案双方和汽车业界、汽车电子业界的期待终于有了结果,赛格导航胜诉,丰田侵权成立。此案件在审理期间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2012年中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2010年,赛格导航向深圳中院起诉丰田,丰田公司的G-BOOK系统采用的相关技术侵犯了其拥有的“一种交互式的行车导航和车载安防系统专利(专利号:ZL200610157027.7)”。其后经过双方多次庭审辩论,及法院及专业鉴定机构的细致分析、鉴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于2013年12月发出了判决书,丰田公司侵权成立。
在案件受理期间,丰田两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对赛格导航持有专利的无效申请,均被驳回,维持专利有效。为此丰田又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提起行政诉讼,经北京一中院终审判决: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相关决定,维持赛格导航专利有效。
该案所涉专利权以GPS定位技术作为基础,将交互式的行车导航和车载安防系统进行结合,利用移动 通信网络建立车载终端与远程控制中心的通信连接,实现动态的、交互式行车导航和车载安防。随着我国机动车市场的迅猛增长,用户对机动车的导航、安防等服务的准确性、便利性、实时性需求也日益提高,涉案专利权中的技术方案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和较高的经济价值。
判决如下:
一、被告丰田公司立即停止对原告深圳市赛格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利权(ZL200610157027.7)的侵犯,即被告丰田公司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搭载有G-BOOK智能副驾系统的车辆。
二、被告丰田公司删除载有G-BOOK智能副驾系统相关信息的宣传资料。
三、被告丰田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00万元,并支付赛格导航为维权所支出费用。
四、……
五、……
作为卫星导航汽车在线服务行业的领军企业,赛格导航在此事件中展现出一个优秀民族企业的自强意识,对于增强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行业法规的完善,具有标杆性作用。我国知识产权在法律体系上逐步与世界接轨,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尚不及美国完善和强有力。现今全球信息更趋透明化,企业竞争越发激烈,知识产权已成为竞争的核心武器,各国和各企业对知识产权产生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在此情势下,日本企业史无前例地遭遇“专利危机”,此次专利事件最具代表。侵权背后,更多的较量是民族产业、国民尊严与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