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格导航车载DVD导航仪 真金不怕火炼
近日,赛格车载DVD导航诉广汽丰田专利侵权案,当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2012年度十大专利案件”。下面是《中国知识产权报》对此进行的报道节选:
“十大案件之一:“赛格车载DVD导航”专利真金不怕火炼”
专利权人:深圳市赛格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案情】
2010年,赛格车载DVD导航公司就涉案专利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状告广汽丰田公司专利侵权。广汽丰田公司前后两次向专利复审委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无效,其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涉及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权利要求不清楚、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以及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并先后提交了包括专利无效、期刊杂志、视频资料、公证认证等在内的28份证据。在逐条梳理无效宣告请求理由及证据后,专利复审委作出第18911号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
新闻背景资料
深圳市赛格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赛格导航)是中国最早和较大的卫星导航产品制造和服务运营企业,99年起从事该领域,拥有60万在网用户。主要业务包括企业车辆监控产品和解决方案、私家车卫星防盗产品和网络服务、车载DVD导航和车联网产品等。
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广汽丰田”)成立于2004年9月1日,是由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丰田汽车公司按50:50的股比共同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企业。旗下主要车型有凯美瑞、汉兰达等。广汽丰田旗下的凯美瑞等车型搭载了G-BOOK智能副驾系统。
2010年,赛格车载DVD导航向深圳中院起诉广汽丰田,称其G-BOOK系统采用的相关技术侵犯了其拥有的“一种交互式的行车导航和车载安防系统专利(专利号:ZL200610157027.7)”。其后经过三次开庭,法院决定由抽签选出的上海市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侵权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已于2012年底公布:侵权成立。
法庭之外的另一场知识产权争夺同时在进行。广汽丰田两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对赛格车载DVD导航持有专利的无效申请,均被驳回,维持专利有效。为此广汽丰田又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提起行政诉讼,经北京一中院终审判决: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相关决定,维持赛格车载DVD导航专利有效。
距离首次起诉已经过去两年半,涉案双方和汽车业界、汽车电子业界都在期待一个尽快到来的公正判决。5月27日,深圳中院将再次开庭审理,让我们拭目以待。
【点评】
该案所涉专利权以汽车GPS定位技术作为基础,将交互式的行车导航和车载安防系统进行结合,利用移动通信网络建立车载终端与远程控制中心的通信连接,实现动态的、交互式行车导航和车载安防。随着我国机动车市场的迅猛增长,用户对机动车的车载DVD导航、安防等服务的准确性、便利性、实时性需求也日益提高,涉案专利权中的技术方案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和较高的经济价值。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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