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就中美轮胎特保案上诉 用法律维护轮胎产业权益
界贸易组织(WTO)5月24日发表的一份公报显示,中国已经通知WTO仲裁机构,决定对中美轮胎特保措施世贸组织争端案的专家组裁决提出上诉。这是去年12月13日WTO判决中国在中美轮胎特保争端中败诉后,中国再次提出上诉。受访专家认为,上诉能对美国和其他准备效仿的国家起到施压和警告作用,因此十分必要。
中美关于轮胎特保案再起波澜。
外媒近日报道称,世界贸易组织(WTO)5月24日发表的一份公报显示,中国已经通知WTO仲裁机构,决定对中美轮胎特保措施世贸组织争端案的专家组裁决提出上诉。这是去年12月13日WTO判决中国在中美轮胎特保争端中败诉后,中国再次提出上诉。
此前深受美国惩罚性关税之苦的中国轮胎企业能否通过此次上诉“翻盘”,重返美国市场?受访专家认为,上诉能对美国和其他准备效仿的国家起到施压和警告的作用,因此十分必要。
轮胎企业“望美兴叹”
对于中国政府的此次上诉,国内轮胎企业是坚决支持的,即便最终结果难料,但企业依旧不愿放弃任何重返美国的机会。
尽管输美轮胎份额不大,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某部门负责人蒋先生还是对美国市场念念不忘。
蒋先生对记者表示,输美轮胎的销售收入仅占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1.6%,占比较低,因此美国的惩罚性关税对该公司的直接影响不大。但是,美国市场这块“大肥肉”是各国企业的必争之地,他始终对把中国企业阻挡在外的高关税耿耿于怀。“其实,美国的这一制裁对国内市场产生的影响更大一些,因为涉案产品部分转入国内销售,增加了国内同类产品的供给量,使国内市场竞争更趋激烈。”蒋先生说。
青岛富坤橡胶有限公司外贸部负责人也告诉记者,由于高关税,企业不得不放弃美国市场,“价格高了,我们的产品在美国不好卖。”他表示,上诉对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固然是好事,但企业出口欧美市场需求下降本来就很明显,企业目前也并不指望靠美国市场过日子,很多企业已经调整了自身的市场结构。
应从法律解释方面寻突破
“完全推翻专家组的裁定有很大难度,即便不能"翻盘",我们只要在一些关键的法律点上争取合理解释就是胜利。”对外经贸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副院长屠新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直言。事实上,在去年中国正式就美对华轮胎特保一事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时,屠新泉就感觉结果可能不会太乐观。“我们目前在入世议定书中关于特保的条款规定比较松、要求较低,这对特保实施方来说会比较容易,但对中方来说就特别不利了。当然,这些条款的形成也有很多的因素和背景,应该说我们是被迫接受的,所以条款本身就是一个不公平的条款,因此中方在打国际官司时会相对吃亏。”他说。
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对中国产乘用车轮胎发起特保调查。9天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联邦纪事上发布公告,启动对中国轮胎产品的特保调查。9月12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3年的惩罚性关税:税率第一年为35%,第二年为30%,第三年为25%。
2013年9月14日,中国政府正式就美国限制中国轮胎进口的特殊保障措施启动了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但世贸组织专家组于2010年12月裁定:美国针对中国输美轮胎所采取的特保措施并不违反世贸规则美国胜诉。
其实,在美国是否违反WTO规则的问题上,中美双方各有立足点:美国认为,2004年~2008年间,中国输美轮胎数量迅速增加导致美轮胎行业受到冲击,因此制裁措施合情合理;而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去年中国WTO败诉后受访时称,美方的特保措施是为转嫁国内政治压力采取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且特保措施实施以来,美轮胎产业的就业率不升反降,因此其做法明显违规。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特保措施在之前没有先例,有关法律条款解释并不清楚,使此案变成了涉案双方相互认为各自有理、对方无理的“罗生门”事件。屠新泉认为,中国当时的申诉很有必要,“毕竟从那时起,美国就没有对中国实行新的特保措施了。”他还强调,此次中方再上诉也会对美国和其他欲效仿的国家施加压力和发出警告,有助于避免连环制裁。
尽管对此次上诉的结果并不乐观,但屠新泉表示,中国若能在某些方面争取到利益就可以了,“比如,在中国为什么会输的问题上,专家组会给出一些法律理由,如果我们能在某些法律点上扳回一局,或者能影响到其以后的操作程序和判断标准的话,那就算对我们有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