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针对中国轮胎的“双反”案 再次扰乱了国内轮胎行业的步伐
近期,美国针对中国轮胎的“双反”案,再次扰乱了国内轮胎行业的步伐。如何应对这次“双反”,成为国内轮胎企业面对的首要问题。
从目前的反响看,这次“双反”案影响极大,可能牵涉到国内众多的相关企业。那么,美国这份“双反”申请里面都包括哪些内容?指控的目标是什么?涉及哪些项目和哪些中国轮胎企业?调查程序和时间表又如何?在此一一列出。
美国对华乘用和轻卡轮胎“双反”申请内容
1、申请人:美 国工人联合会(United Steel, Paper and Forestry, Rubber, Manufacturing, Energy, Allied Industrial and Service Workers International Union, AFL-CIO, CLC)
2、被调查产品: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Passenger Vehicle and Light Truck Tires)
3、被调查产品美国税则号:4011.10.10, 4011.10.50, 4011.20.10.05, 4011.20.50.10
4、倾销调查期: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5、补贴调查期:2013年全年
6、指控倾销幅度:60.15%
7、指控补贴幅度:25.73%
8、申请人列举的被调查产品涉案金额:
9、涉案中国生产商/出口商:
在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倾销调查期)期间和2013年(补贴调查期)对美国出口了被调查产品的所有中国生产商/出口商(无论是否在申请书中被点名),均有资格应诉。
10、申请人指控的倾销幅度及替代国
中国:60.15%(进行增值税无法退税部分调整)
45.25%(不进行增值税无法退税部分调整)
申请人主张的替代国:泰国
11、申请人指控的补贴项目
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未计算补贴幅度,而仅提出了对补贴项目的指控,其中大类项目包括:
提供优惠贷款:政府政策性贷款、给予国有企业的优惠贷款、给出口型企业的打折贷款及出口贷款贴息;
出口信贷补贴:出口卖方信贷、出口买方信贷、其他来自国有银行的出口融资;
出口信用保险补贴;
出口信用担保;
低于充分对价提供产品:石化产品(炭黑、帘子布、合成橡胶和丁二烯橡胶)、天然橡胶、土地使用权、电、水;
直接税收减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外商投资企业两免三减半、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所得税抵免、国内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所得税抵免等;
间接税收减免:进口设备免关税、进口设备免增值税、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增值税返还、国内企业购买国产设备增值税返还、中部地区增值税减免;
拨款:国家重点技改项目、名牌产品、节能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清洁技术产品资金、广东及浙江的出口补贴、广东省外向型经济发展资金、给风神轮胎的政府拨款、给双钱轮胎的政府拨款、给佳通轮胎的政府拨款、给贵州轮胎的政府拨款、给青岛双星的政府拨款、给赛轮集团的拨款。
12、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程序和时间表
根据以往经验,预计美国商务部(DOC)将在6月23日决定是否受理立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于6月24日举行初裁听证会;ITC将于7月8日初裁投票,7月18日初裁。
据报道,美国轮胎工业协会于6月24日举行了一次初步听证会,USW及中国轮胎制造商的代表都出席了现场。美国轮胎工业协会计划于7月18日做出决定,判断是否有充足的证据表明中国轮胎的进口对美国轮胎企业造成了实质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