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备胎使用需谨慎 认真使用保障行车安全
备胎绝不能成为“凑合胎”、“糊弄胎”,甚至某种意义上来讲,作为备胎,其质量更应该可靠才行。
据报道,近日,中消协与重庆市消委会呼吁汽车生产商统一配备全尺寸、材质一致的备胎,真正让备胎做到“有备无患”。而汽车厂商的说法是“汽车配置非全尺寸备胎是国际惯例”。
很多车主可能并不注意,自己车上的备胎尺寸规格与其他四只轮胎是否一致。有多少人知道“非全尺寸备胎”,确实是个问题。
很多车主或许没有习惯阅读汽车使用说明手册,因为,备胎很少使用,也不太去关心其尺寸大小。可是,问题就在于,汽车制造商和销售商是否充分尊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比如,在说明书中是否详细列举了备胎的大小和胎压,并详细解释了为什么备胎不能长时间使用。在销售环节,销售商是否在交车的时候告诉消费者有关备胎的相关事宜。在这方面,汽车制造商和销售商恐怕做得远远不够。
消费者不知情无疑会有很大的安全隐患。有一些车主直接拿备胎当做“第五只轮胎”使用,某只轮胎破损后,就一直使用备胎。当然,在消费者的“无知”当中,事实上也有不少汽车生产商“浑水摸鱼”。
于是,市面上的备胎五花八门,非全尺寸的自不必提,据报道,有的备胎宽度较窄,有的甚至窄了一半;有的备胎与原轮胎的直径大小也不相同。就连全尺寸的备胎也在想方设法节约成本,如原轮胎使用的是米其林轮胎,而备胎使用的是低一个档次的品牌。
非全尺寸的备胎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不能被一棒子打死。但备胎绝不能成为“凑合胎”、“糊弄胎”,甚至某种意义上来讲,作为备胎,其质量更应该可靠才行。因为备胎在关键时刻要起到关键作用,一点儿也不容含糊。
那么备胎应该是什么样的?现在还缺乏国家标准。众所周知,我国汽车三包法怀胎7年,易稿近10次,2011年经过一番讨论,截至目前,尚未正式出台。整车质量保障尚且无法可依,备胎标准更是无从谈起。
没有标准,业内便拿“国际惯例”说事。但这个说不清道不明、表述笼统含糊的“国际惯例”绝不能成为质量向下看齐的依据,更不能成为偷工减料的挡箭牌。
事实上,在国外,对于备胎也是有着安全标准的。无论是美国轮胎轮辋协会(TRA)、欧洲轮胎轮辋技术组织(ETRTO),还是日本机动车辆轮胎制造者协会(JATMA),其标准手册中均有备胎的身影。事实上,备胎的“国际惯例”是严格的安全标准,且标准在被逐渐提高。
因此,我国汽车三包法应尽快出台,并对轮胎和备胎的质量设定不低于国际的标准,同时,也应该从备胎事件中,吸取教训,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建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