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相关规定 强制4岁以下儿童乘车使用安全座椅

8月1日起,按照新修订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未满4周岁儿童乘车应当使用安全座椅。目前,新条例实施已经10天了,连日来,记者走访城区几家儿童用品店了解到,儿童座椅看的人多购买的少,大多数市民认为其价格昂贵不实用放弃购买,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商家 看的人多买的少
8月8日上午,记者在城区多家汽车用品店、母婴用品店看到,只在少数几家规模较大的母婴用品店找到了汽车儿童安全座椅,并且种类很少,只有一两种款式,价格从500元至上千元不等。
“这几天来看的人多了,买的人很少。”文山路附近一家母婴用品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前店里进了四五种儿童安全座椅,但很少有顾客选购,有时候一两个月也卖不出去一个,索性就退货了,目前只留了一款。这几天,有的市民得知新条例后,会在选购其他婴幼儿用品时,顺便咨询一下儿童椅的价格、使用方法等方面情况,但未有人出手购买。
在城区另一家母婴用品店,两款儿童座椅被摆放在店内不起眼的位置,售价都是近千元。工作人员介绍,他们销售的这两种安全座椅,一种适合从新生儿到15个月的婴儿,另一种适合9个月到4周岁的儿童,都是通过安全带将座椅固定在座位上的,属于通用型的,基本所有车辆都可以使用。本以为高速新条例的实施能带动安全座椅的销售,其中一款座椅还推出了特价销售,可目前来看,看的多买的少。
家长 价格昂贵不实用
“没想到价格这么贵,再说也不是非买不可的东西,还是算了吧。”正在一家店里咨询安全座椅的张女士说,平时她一个人照顾儿子,经常得带着他外出。以前宝宝两三个月的时候,她就把他装在一个大篮子里,放在副驾驶位置,随时照看。现在快1岁了,她就直接把他放在副驾驶位置,并系好安全带。得知高速新条例要求4周岁以下儿童配备安全座椅,她才开始考虑买个儿童安全座椅。但咨询了安全座椅的价格后,她打消了购买的念头。“目前还没听说不使用儿童座椅会被处罚,等处罚了再说。”
8月6日下午,记者在城区一家幼儿园门口观察后发现,有10辆送孩子上学的家庭轿车,都没有安装儿童安全座椅,有的儿童坐在后座位置,有的由大人抱着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孩子长得很快,安全座椅只能用到4周岁,很快就没用了。”家长王女士说,她也知道使用安全座椅更安全舒适,但总觉得这个开销没有必要,让大人抱着坐车,也就凑合着过去了。
当日,记者随机采访的几位家长,大多数都对安全座椅“不太感冒”。陈先生朋友家的孩子喜欢乱动,坐在安全座椅里又吵又闹,买回来没用几次就成了摆设。再加上安全座椅要占用一个座位,平时不用放在后备箱也很占空间,陈先生觉得不太实用,索性不买了。
交警 家长安全意识待提高
对此,威海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文登高速大队一名民警表示,新条例明确要求4周岁以下儿童使用安全座椅,但目前并未有相关处罚措施,他们检查时多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但私家车主如果因为没被处罚就心存侥幸,不按规定使用儿童座椅,就会埋下安全隐患。
据介绍,普通家用车上的安全带基本都是以成人为标准设计的,儿童使用此类安全带,不仅起不到防护作用,甚至还会危害儿童安全。坐在副驾驶的儿童像成人一样系安全带,带子经过的是儿童的颈部,在发生车辆碰撞时,儿童脆弱的颈部经不起安全带的勒拉,会受到伤害。此外,安全气囊爆发时间短、冲击力极强,一旦直接冲击没有防护的儿童,可能造成致命伤害。
“乘车时抱着小宝宝是很危险的,很多家长的安全意识还有待提高。”民警指出,即使车速较慢,如果发生紧急刹车的情况,由于孩子自身的惯性和冲力,大人无法抱住孩子。此时家长也有向前的冲力,对孩子脆弱的头颈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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