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劣质汽车香水需要监管的几个问题
一是应该立即改变这种“无标准、无法规、无监管”的“三无”局面。监管部门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执法部门制定相关的标准、法规和监管条例。这是根本!这个问题提出已有多年,久拖不决,以致越来越严重!
建议生产汽车香水的企业,也应该申办生产许可证,要有具备基本技术素质的专业调香师。目前在国内绝大部分汽车香水生产者没有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政府部门也没有规定需要办理何种生产许可证?他们有的说是进口的香水在国内灌装的;有的说是买进来的;甚至有的干脆什麽也不说,自行其是,监管者也不闻不问。而调香的技术人员更是风毛鳞角,少得可怜!如此一个监管缺失的“自由市场”焉能不出问题。
二是汽车香水生产者应该自律:劣质的合成香料不能用。所用香原料应由生产厂家及店铺提供负责任的合格检验报告。从源头上掐住要害。
某些低价的劣质香水一闻便知,它刺激鼻喉,甚至连眼睛都不舒服。闻到这样的味道,不管它多便宜都是不能要的。千万别摊便宜而危害了你的健康!遇到有不舒服的味道,尽量弃之不用,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举报,最好送到监测中心去捡测,他们会告诉你里面有何不良成分?可以据此追究卖方的责任。
三是汽车香水最好不用或少用酒精。酒精一是易燃,放在车头部位有危险;二是酒精里面含有杂醇、酮和醛等对人有害的杂质,不利于人身健康。再说酒精做的汽车香水挥发快,用时短,香味到了鼻端还来不及闻出味道,它就跑了。所以一般汽车香水都用环保型溶剂。
四是香水文化缺乏普及。甚至有很多汽车香水生产者业主都对香水文化知之甚少。他们只知道买来各种简单的原料如香精、溶剂等,自行勾兑或稀释就装进瓶子里摆上了柜台。至于什么原料性能、品质、检控等都不清楚,全被忽视,而香水文化更是一问三不知。低门槛进入,低价倾销,无序市场泛滥,就酿成了今天的失控局面。
顺便也应该说一下,某中心所说的九成香水不合格有失偏颇,笔者不敢苟同!他们说从香水中测出有九成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据此就说是香水有毒?这太不负责任了!既然你们这些专业权威机构去年就捡测出九成香水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并据此推断出九成香水有毒,怎么不及早推出法规及监管条例,而听任这种不良恶行横行呢?
再说,他们也应该知道邻苯二甲酸酯类系列产品有20多种,明令禁用的只有3种:DMP(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和DO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怎麽能以偏概全,随意抛出这种无厘头的言论呢?
邻苯二甲酸酯类系列品种中大部分是可以安全使用的,例如应用广泛的DEP(邻苯二甲酸二乙酯),就是可以使用的环保型溶剂,它的名字登在2010年版《中华药典》的允许使用的药用辅料之一。使用在汽车香水中是安全环保的!
前些日子,台湾检出的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类是用在食品中,所以严重;香水是日用品,多数的邻苯二甲酸酯类是无害的,只明令禁用DMP、DBP、DOP等三种,为何要夸大其词,制造混乱!
再说也应该公布一些具体的实例,什么成分超标了?什么成分不合格?说出来看看。不能泛泛地就说九成不合格!这也太武断了!如果九成不合格,那就应该立即果断地取缔这个汽车香水市场,而不是光光放出这样一个耸人听闻的新闻,哗众取宠!
据笔者观察,实际上不合格的汽车香水应该只是少数,至少那几个比较受欢迎的品牌汽车香水不会有危害健康的成分!,它们的销量加起来就不止市场总销量的10%!还有很多只是质量不高,但并不含有害成分!这个“九成不合格”是怎么得来的数据?你检测了多少产品?竟然发布这样不负责任的结论?!
记得去年在《杨子晚报》也暴出某中心检出汽车香水中用二甲苯作溶剂,笔者就感觉荒唐,尽人皆知“天那水”“二甲苯”有毒性,不懂的人直观一闻也清楚是刺激性很强,鼻喉都不适的不良品!拿这个“二甲苯”调配香水,只能是有意害人,是不折不扣的犯罪行为!把这种赤裸裸的犯罪行为也归究于香水的质量岂不让人觉得荒唐?!就像那个“香水有毒”的歌曲,也拿来数落香水的危害?殊不知,那首歌只是调侃婚外情的一首娱乐歌曲而已!要不要也把国际名香“鸦片”(Opium)、“毒药”(Poison)等也拿来佐证香水有毒?!请不要玷污香水的美好名声!
香文化是人类最早的先进文化。人类及其祖先在最早谋求生存的衣食就是靠了香料而取得成功的!就说食物吧,最早的食物和医药如“百谷”、“百蔬”、“百果”、“百卉”、“百草”一直到现在的千飻万饮,美味佳肴,都是我们不可须臾缺失的香料。就如同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汉字圣人”仓颉所创的那个“香”字所述:禾曰香也,食物即香料。今天的衣食住行,日常生活,哪样能离开香料?!香料是我们人类现代生活的必需品,更是提高生活质量的必须品!
加强监管,提高质量,普及香文化,推广优秀的香化产品,为提高我们的生活素质,进而为提高国民素质和生活水平作贡献!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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