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轮胎“标签法”对国内出口欧盟轮胎影响极大
欧盟轮胎“标签法”的出台,无疑是对刚从“特保案”中解脱出来的中国轮胎业的重重一击。自11月1日起,欧盟轮胎“标签法”EC1222/2009正式实施。该法规要求,2012年7月1日后新生产的乘用车、厢式货车、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要进入欧盟国家销售必须进行分类,并贴上燃油效率、湿地抓着力和噪声性能的标签。
按照法规要求,根据燃油效率和湿地抓着力,将轮胎分为A—G七个等级,A代表性能最高,G代表性能最差。中国轮胎以中低端产品为主,基本处于E、F级水平,而欧盟已成为中国轮胎出口的重要市场,业内人士预计,“标签法”的实施将对国内出口欧盟的轮胎造成极大影响。
假如说轮胎“特保案”是对所有中国产轮胎“一视同仁”地进行整体打击的话,那么,欧盟轮胎“标签法”则是重点打击中国的低档次轮胎,小型轮胎企业将感受到更加严峻的生存压力。
大企业常态化创新应万变
据了解,大企业普遍能够达到上述“标签法案”的要求,双星轮胎积极创新升级产品结构和工艺技术,出口欧盟的100多个规格半钢轿车子午线轮胎,已全部达到C级以上标准。
而实际上,欧盟市场是双星轮胎出口的重要市场,近两年来,双星半钢轿车子午线轮胎60%出口欧盟市场。面对新形势,双星轮胎针对新法规,加大产品结构的调整力度,提升轮胎的自主研发技术水平,把工作重点放在高档产品研发和生产上。先后推出双星彩色轮胎、泥地胎、雪地胎、宽断面轮胎等高端新产品。该公司18寸到22寸以上规格的宽断面超高性能轿车子午胎等高端产品,顺利通过欧盟标准检测和认证,该系列产品具有抗湿滑、低噪声能特征。
此外,双星轮胎还从轮胎配方、设计、质量管理等多方入手,加速技术升级,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和相关项目的检测平台,并从生产工艺上改进技术,积极提高产品的环保性能。
低端企业不堪重击
过去十年间,尤其在本世纪初期轮胎产业整体面临较好局面的背景下,胶南、胶州、平度等地都有数量可观的轮胎企业。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主要出口到欧洲、美洲和东南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经过“特保案”的洗礼,青岛轮胎小企业普遍进入“冷秋”,而欧盟“标签法”带来的则是“寒冬”。
据业内人士透露,已经有多家轮胎企业不堪冲击,宣布破产,胶南一家轮胎企业的业务人员告诉记者:“公司已经停产一个月了,公司的出口部长时间没有订单,无法正常运营。”这是外贸出口型轮胎企业现状的真实写照。
当然,也有一些企业没有一败涂地,这些小型轮胎企业一直走中高端路线,在这次冲击中,“受伤”不至于太重。“我们生产的产品一直是C级,现在部分型号的产品的标签已经送去做了,相信很快就能做好。虽然就目前来说,‘标签法案’自11月1日起就实施,时间有些紧急,但相信这几个月过后,能有转机。”东营一家轮胎企业青岛业务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通过了解不难发现,欧盟“标签法案”带来了青岛轮胎行业新的整合机会。对于低端轮胎企业来说,是新一轮的淘汰,而对于一直走中高端路线的企业来说,挫折是暂时的,进一步升级之后会有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