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质保期从何时算起”引争议
昨日,西安、北京、天津等28省市消协联合发布《轮胎企业售后服务政策调查报告》。发现轮胎企业多存在质保期长短不一、理赔标准相差大等问题。
此次调查,针对的是乘用车(不包括轻卡)轮胎生产企业的售后服务政策,主要涉及占据市场90%以上份额的米其林、普利司通、固特异、锦湖、邓禄普、韩泰、优科豪马、马牌、倍耐力、固铂、佳通、东洋等12个独资或合资轮胎品牌。
“质保期从何时算起”引争议
在针对轮胎质保期的调查中发现,除了米其林不予说明以外,其他11家企业中,有9家的理赔期限起始日期是按照生产日期计算,2家企业按照售出日期计算。
同时质保期也长短不一,优科豪马(国产)、韩泰、邓禄普、东洋、佳通和固特异等6家轮胎企业的质保期,是按照商务部发布的《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理赔要求》(以下简称《理赔要求》)执行。
另外5家轮胎企业则实行的是高于《理赔要求》的企业标准。其中,锦湖、普利司通、固铂的质保期最长,从《理赔要求》的3年延长到了5年(起始时间从生产日期计算),倍耐力其次,延长到了4年(起始时间从生产日期计算),马牌则是从售出之日起3年。
建议:28省市消协认为,理赔期限起始日期计算方式的不同,给消费者带来不同的消费感受和不同的权利保障,因此,建议轮胎质保期与汽车三包规定相一致,以产品出售日期开始计算。倡导企业向消费者提供两种不同的质保期,由消费者自行选择。
“使用不当”成拒赔挡箭牌
轮胎是汽车最易磨损的部件之一,对于汽车性能和安全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调查中发现,轮胎出现问题,厂商总是以“使用不当”,作为规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
作为行规的《管理办法》列出了5类19种消费者“使用不当”的情形,甚至将“存放不当”和“装配不当”等原本可能是汽车厂商的责任也划归其中,并明确“因使用不当引起轮胎早期损坏,拒绝赔偿”。
建议:市消协认为,生产厂家自己给自己做鉴定,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兼“裁判员”的做法,其鉴定结果难以让人信服。建议引入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特别是对质量问题和使用不当难以鉴别的情形,适当放宽理赔政策,采取向消费者倾斜的补偿措施,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人性化的优质售后服务。
商家对售后政策遮遮掩掩
此次调查发现,消费者在购买轮胎时,除了能够比较清楚地了解到轮胎价格和性能之外,如果消费者不问,商家一般不会主动说明安全、限速和质保期等问题。
当被问到轮胎品牌的质保期时,许多商家竟然表示不清楚。更让人感到困惑的是,面对消协询问,米其林等个别轮胎生产企业对质保期和理赔标准等讳莫如深,不愿多说。
建议:市消协表示,在三包凭证上,除了应注明三包有效期外,还应注明三包有效期的起始计算时间,同时应将理赔标准、使用注意事项等售后服务政策、信息,明示给消费者。
2013年7月22日
威仕特电子狗 售后服务/质量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