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业正在崛起
发达国家均对废弃物处理进行立法,废轮胎处理采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和谁产污谁付费的政策
在我国汽车保有量飙升的背后,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这个新兴行业也正在崛起。
我国目前的轮胎报废量居全球首位,每年产生的废旧轮胎超过1000万吨,但无害化利用率仅为60%,低于发达国家90%左右的利用率。而随着我国汽车消费量的增加,废旧轮胎的产量还将逐年上升;如何更有效、更合理地利用废旧轮胎是业界面临的最大问题。
目前,中国废轮胎处理方式主要以生产再生橡胶(19825,-265.00,-1.32%)、胶粉为主,还有将其进行热裂解利用、炼油等方式。
国家发改委今年4月发布的《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年度报告(2012)》显示,2011年我国废旧轮胎产生量约1000万吨,无害化利用率约60%,其中翻新轮胎约1600万条,再生橡胶产量约300万吨,胶粉产量约30万吨。
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统计,我国的废旧轮胎基本利用方式有如下几种:原型利用,如山坡固土、码头等约占8%;翻新利用约占5%;再生胶、胶粉利用约占46%;热裂解利用约占10%;非法土炼油约占25%;其他利用约占6%。
可以看出,我国废轮胎处理方式主要以生产再生橡胶、胶粉为主,但非法土炼油的比重也不低。
中橡协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秘书长曹庆鑫表示,我国2012年产生废轮胎在2.83亿条左右,重量达1018万吨,这不包括每年报废的大量胶管胶带、摩托车胎、电动车胎、自行车胎、胶鞋等众多废旧橡胶制品,其数量也在好几百万吨。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废橡胶(含废旧轮胎)产生量最大的国家之一。
“而且我国废旧轮胎产生量每年都在以5%的速度递增。2012年废旧轮胎产生量在1018万吨左右,预计2020年废旧轮胎产生量将超过2000万吨。”曹庆鑫说。
那些未被无害化利用的废旧轮胎流向了哪里呢?卓创资讯分析师陈慧芳说,我国没有被无害化利用的废旧钢丝轮胎主要流向土法轮胎炼油厂,炼油过程中有刺鼻的气味,造成污染环境。
不过,越来越多的以废旧轮胎为原料的正规炼厂也开始大量发展。青岛福瑞斯生物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的废旧轮胎炼柴油业务,从投放废旧轮胎到加工出初级柴油,仅需8个小时,而且用废旧轮胎炼油与用地沟油炼油相比成本更低。
据该公司的技术负责人介绍,废旧轮胎投放到高温常压裂解釜中,加入催化剂后对废轮胎加热进行催化裂解和净化提取,馏出油蒸气,分解出油分,油分冷凝为混合油,再经沉淀过滤化学处理,混合油逐步净化为初级柴油,而且同时产生可以再利用的炭黑、钢丝等产品。
我国60%的废旧轮胎无害化利用率与欧美发达国家90%的利用率相比,还处于较低水平,规范和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已经迫在眉睫。
陈慧芳表示,目前我国的废旧轮胎主要用于生产再生橡胶,轮胎翻新、胶粉直接应用、废旧轮胎原型利用等方面的利用率偏低,后期可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多向这些方面倾斜。此外,还应该加大对非法轮胎炼油的打击力度,并且适当给予废旧轮胎其他利用方式的优惠政策,增强其与轮胎炼油厂在原料采购方面的竞争力。
据了解,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废轮胎回收处理企业都给予了一定的鼓励与补贴。美国各个州的立法不同,但处理废旧轮胎的政策基本类似,均分别给予每条轮胎3~5美元的补贴;加拿大规定每处理1吨废旧轮胎给60美元的补贴;欧洲每吨给予140欧元补贴;中国台湾、香港地区每吨给予3200元新台币、1700元港币的补贴。
此外,“发达国家均对废弃物处理进行立法,废轮胎处理采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和谁产污谁付费的政策。”曹庆鑫说,当前,我国正在探索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将规范中国废旧轮胎回收体系,建立地方与国家层面的废旧轮胎回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