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取缔一个废机油处置窝点
所属分类:机油/润滑油
2013-10-22 10:30:42 推荐指数:
7月14日,来自安徽的胡向华因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废机油,被鄞州高桥派出所刑事拘留30天。市环保局负责人告诉笔者,因环境违法问题而被刑事拘留,这在我市属首次。
7月13日清晨,我市公安、环保、工商、城管等部门30余人齐聚鄞州高桥大西坝,对这里的一个废机油处置窝点进行了取缔。当天,工商部门查封了这一窝点,并暂扣了废油桶等相关物品。公安部门控制了其中的一个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并连夜进行了调查询问。高桥派出所一位负责人告诉笔者,胡某某在大西坝收购、储存、处置和转运废机油,无照经营,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笔者来到这个废机油处置窝点,发现这个窝点位于“大西坝翻水站”旁边,紧邻姚江,拥有700余平方米的露天场地和700余平方米的废弃厂房,厂区内随处可见乌黑的废机油痕迹。鄞州区环保局一位负责人说,当时他们在厂区内发现了5个储油罐、1000余只废油桶,露天场地有厚厚的一层油泥渣,土壤污染严重,收购和简单处置的废机油属于国家明确规定的危险废物,属于有毒有害物质。
笔者在大西坝的废机油处置窝点现场发现,目前厂区内覆盖了一层新鲜的泥土,临近姚江的一侧也用渣土进行了阻断。据介绍,在取缔窝点后,市环保局会同鄞州区相关部门在窝点内清理了9车共100余吨油泥渣和污泥,随后送往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暂扣的废油等物品也被封存。市固废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笔者,据环保专家估算,要对被污染的土壤进行修复,需耗资1000万元左右。目前土壤污染修复方案正在编制,下一步将按方案修复被污染的土壤。
据了解,在大西坝窝点涉嫌处置废机油的犯罪嫌疑人有4个,目前除胡某某被抓外,其他3个犯罪嫌疑人在逃,鄞州公安部门正在追捕之中。市环保局一位负责人说,根据今年6月8日出台的“两高”司法解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行为,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目前,公安会同环保部门正在对这一刑事案件作进一步调查。
7月13日清晨,我市公安、环保、工商、城管等部门30余人齐聚鄞州高桥大西坝,对这里的一个废机油处置窝点进行了取缔。当天,工商部门查封了这一窝点,并暂扣了废油桶等相关物品。公安部门控制了其中的一个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并连夜进行了调查询问。高桥派出所一位负责人告诉笔者,胡某某在大西坝收购、储存、处置和转运废机油,无照经营,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笔者来到这个废机油处置窝点,发现这个窝点位于“大西坝翻水站”旁边,紧邻姚江,拥有700余平方米的露天场地和700余平方米的废弃厂房,厂区内随处可见乌黑的废机油痕迹。鄞州区环保局一位负责人说,当时他们在厂区内发现了5个储油罐、1000余只废油桶,露天场地有厚厚的一层油泥渣,土壤污染严重,收购和简单处置的废机油属于国家明确规定的危险废物,属于有毒有害物质。
笔者在大西坝的废机油处置窝点现场发现,目前厂区内覆盖了一层新鲜的泥土,临近姚江的一侧也用渣土进行了阻断。据介绍,在取缔窝点后,市环保局会同鄞州区相关部门在窝点内清理了9车共100余吨油泥渣和污泥,随后送往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暂扣的废油等物品也被封存。市固废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笔者,据环保专家估算,要对被污染的土壤进行修复,需耗资1000万元左右。目前土壤污染修复方案正在编制,下一步将按方案修复被污染的土壤。
据了解,在大西坝窝点涉嫌处置废机油的犯罪嫌疑人有4个,目前除胡某某被抓外,其他3个犯罪嫌疑人在逃,鄞州公安部门正在追捕之中。市环保局一位负责人说,根据今年6月8日出台的“两高”司法解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行为,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目前,公安会同环保部门正在对这一刑事案件作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