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滥用远光现象多 相关部门整治力度需加强
图片作者:许政泓
图片说明:插图许政泓
夜间滥用远光灯 违规驾驶谁来管
夜间行车秩序亟需整顿
据许多驾驶员说,夜间随意或长时间开着远光灯行车的绝少是私家车,多半是职业驾驶员驾驶的货车、大巴、土方车。他们违规滥用远光灯不仅是不良习惯,也有生理原因,即在夜间比较疲劳时,用照亮前方的强光为自己“吊精神”。至于给对面来车造成的安全威胁就置之脑后了。然而,事关人命,任何理由都不能为滥用远光灯的违规行为辩护开脱。
针对滥用远光灯及夜间行车的其他违规行为,必须双管齐下加以遏制。一方面是加强查处,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治理并且坚持不断、保持高压势态。在难以承受的“违规成本”警示下,那些司机才能像面对酒驾须受罚那样有所收敛,并且逐渐减掉滥用远光灯等不良驾驶习惯。交警和交通管理者对此负有重要的责任,不能听之任之,要有所作为,积极行动加以整顿。
另一方面是教育,通过从驾校的基础教育开始,强化驾驶员安全驾驶和文明驾驶的习惯,培养他们对自己珍惜、对他人负责的道德观念和自律意识。
应该相信广大驾驶员包括职业司机和私家车司机,都是爱护自己的汽车,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的,现在需要的是用积极的措施加以引导。经过一段时间的整顿,我深信滥用远灯之类的违规驾驶行为是可以被遏制的。
张崇信
既靠自律 也需技防
滥用远光灯的行为,不仅不会提高行车安全,反而会极大地增加危险系数,特别是在相对狭窄的道路上,这种危险更是成倍增加,不能不引起驾车者的高度警惕。在此,想对司机朋友提出几点忠告:
一、放慢车速。有些驾车者误认为夜间开启远光灯,能够看清道路情况,提高驾车安全性。这种认识不但片面,在许多情况下也十分有害。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在视线不好的情况下,放慢车速永远比开启远光灯更加安全。二、远光灯和近光灯要交替使用,特别是在对面有来车的情况下,更要及时切换成近光灯,因为在强光刺激下,容易给对方造成瞬间视盲,极易酿成交通祸端。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经常关注自己的灯光状态,有时候,对面来车频繁切换灯光照射自己,其实是一种提醒,自己不要误开了远光灯还浑然不觉。四、雾霾天要禁用远光灯,因为在空气混浊能见度差的情况下,强灯光会产生漫散效果,不但于事无补,还会影响对面来车安全。
防止滥用远光灯,当然要靠开车人的自律,同时,必要的技防措施也必不可少。譬如,在车辆设计中,是否能让远光灯同车速之间形成一种联动,即开启远光灯若干时间后,车速自动慢半拍;再譬如,在行车语音报警器上增设功能,开启远光灯时,车载报警器同步发出警示语音,这对滥用远光灯的行为也能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 密锋
禁止滥用远光灯要“动真格”
如今,道路越修越宽,可总是还有那么多人抱怨:车子越来越难开。车子多,固然是一个不容回避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不遵章行驶的司机也越来越多,最终造成了现在难堪且被动的马路拥堵局面。夜间马路上,一辆辆肆无忌惮地打着炫目远光行驶的汽车,就是最好的佐证。
近日,我应邀参加了朋友的一场生日派对。道别时,夜已深。开着车子回家,一路上发现,熙来攘往的马路上,不时有车子从对面疾驰而来,出于好心,我主动把刺目的远光灯转换为近光灯,但对方却丝毫没有反应,依然打着远光灯呼啸而过。随后的几辆车子也是这样。晃眼的白光不断接踵而至,让人眼睛昏花、精神紧张。
事实上,当两车交会时,打强烈的远光灯对于迎面车辆的司机来说,那简直是一种灾难,容易造成其视觉上的“盲区”,极易酿成交通事故。夜间行车,如何正确使用车灯,恐怕每一个司机在学车时都学到过,更何况在号称“史上最严交规”的新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对于“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一次记1分。希望交警部门要像禁酒驾、罚超速一样,加大对夜间滥用远光灯的处罚力度。
驾着一辆车上路,就像一个人融入社会,要和很多人打交道,每个人都要遵守为人处世的道德。远光灯问题其实属于文明行车范畴,是驾驶员个人道德素质的体现。对于驾车者而言,应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从自身做起,加强自我约束,夜间行车时决不滥用远光灯,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徐锋
多管齐下 专项整治
不久前一天晚上,我从保定路中西医结合医院诊病后乘车回家,在高架上不时遭到迎面远光灯的照射,而且多是长时间的逼射,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的我眼前一片漆黑,只能长时间闭紧眼睛。想想驾驶员眼睛也是这样被晃得看不清前方路面,我心里真正捏了一把汗。
这种情况我在美国纽约法国巴黎等国外城市从未遇到,迎面来车的司机在还没驶近我车时就已关闭远光灯,这既是尊重他人,也是尊重自己。因为他关了灯,你也会关灯,双方都避免了可能的伤害,而自身的尊严也得到了保护。
这种文明驾驶的情况,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申城也曾出现过。但后来情况起了变化,驾驶员大量增加,而对他们的职业道德教育却没有紧紧跟上;加之道路宽畅了,车辆性能好了,车速快了,一些司机为了自身方便,夜间开车习惯随意开启远光灯。同时,由于对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处罚不力,致使这种危险的驾车行为在很多司机眼里竟然是无足轻重的事情。
要改变这种现状,我以为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多管齐下,专项整治。交通管理部门乃至驾校应该把正确使用远光灯作为司机基本职业道德内容,列为重要的学习、考核指标。还可以通过交警在道路上的巡视和依据“电子警察”记录违规的时间、次数,对违规的司机予以处理。
戈锋
规则需细化 执法要强化
我和老公在晚间驾车时,也时常遇到一些不守规矩的人乱开滥用远光灯。有时想想也很生气和无奈,乱开滥用远光灯,不仅刺激、扰乱对方驾驶员的视觉和思维,容易诱发交通事故,而且于对方也是一种侵扰、“暴力”。
我小时候常听长辈和老师说,晚间切不可以拿手电筒直照对方的面孔,因为此举是对他人不礼貌和不尊重的表现。我想乱开滥用远光灯是同样的道理吧,而且其更危险。小孩子都能明白的道理,驾车的大人还不懂吗?所以,夜间开车依照规定合理使用远光灯,是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前提,希望对乱开滥用远光灯的界定更细化、更明确些,以提高其对驾驶员的约束力和交警处理这类违法行为时的可操作性。
最后,还想提醒一下,一些驾驶员滥开远光灯,与道路照明不达标有关,希望市政建设管理部门加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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