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是车辆的“保护伞” 汽车外出必备
灭火器和三角警示标志牌一样,都是车辆必须配备的安全设施,《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反光的故障车警示标志,摩托车等不具备携带条件的机动车除外。这些安全设施,就像驾驶员和车辆的“保护伞”,在危险时刻可以有效地保护车辆和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DSRC="W020131128286419173620.jpg">
灭火器的种类很多,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又可分为泡沫、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酸碱等。汽车上配备的一般为手提式泡沫灭火器或者干粉灭火器,这种灭火器通常应选择干燥、阴凉、通风并取用方便之处存放,不可靠近高温或可能受到曝晒的地方,以防止碳酸分解而失效;冬季要采取防冻措施,以防止冻结;并应经常擦除灰尘、疏通喷嘴,使之保持通畅。灭火器的有效期一般是两年,如果上面没有到期标志,就以压力表上的指针在绿色区域为准。
现在出产的很多轿车大多没有配备灭火器,需要车主自己去购置,车主一定不要为了节省几个钱或图省事,忽略了这项工作。有些人尽管配备了,却忽略了其有效期,有些人配备了灭火器,却在危急时刻不会使用,这些都会给安全行车带来威胁。
不带灭火器的惨痛教训
据相关技术人员介绍,造成汽车起火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发动机油污严重;二是改装车辆时不注意线路防火;三是电线老化、没有及时维修保养;四是接插件松脱、雨水侵蚀导致电线接口接触不良,容易发热。另外,驾驶室如放置打火机、含酒精的香水等易燃易爆物品,或点烟器等出现故障也有可能造成车辆火灾。专家建议,车龄达到4年以上时,汽车线路会出现老化,而有的旧车线路在
使用过程中改造较多,更埋下火灾隐患。
2003年夏天的某天,驾驶员朱某驾驶一辆河北牌照的大货车,满载一车布匹从郑州到河北邯郸去,当车辆行至京珠高速安新段时,不知什么原因,车厢尾部冒起了滚滚浓烟,驾驶员朱某立即靠边停车,然而却对此束手无策,因为该车未配灭火器!惊慌失措的货主急忙拨打119火警电话。可是当消防官兵和高速交警赶到时,一切都无济于事。这起事故造成7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同样在2004年的一个夏天,在连霍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一起桑塔纳轿车自燃事件,驾驶员李某因携带灭火器失效,结果造成车辆完全报废。
忽视灭火器的原因
这些惨痛的教训有很多,然而令人痛心的是:为什么一个小小的灭火器竟“惹”出若许祸端?为什么这里的故事总要在其他时间、地点内重演呢?高速交警调查显示,主要有以下几种心理作怪:一是侥幸心理。这种心理的驾驶员占了很大比重,他们认为,“防火”那是居家过日子应注意的事,只要不违法行驶,安全驾驶,失火的几率太小了,即使有也不一定轮到我头上,灭火器有无关系不大。二是省钱心理。这些驾驶员认为,一个灭火器要花几十元甚至上百元,而且每年
还要检测、充泡沫或者干粉,都要花钱,干脆不配或者挂一个失效的充数。三是无知心理。这类驾驶员又分为几类,一类是不知道车辆需要配备灭火器,另一类是不知道车辆需要配什么样的灭火器,另外还有不知道灭火器有效期是多久。正是由于上述原因,造成了车辆不配置灭火器或者灭火器失效,从而酿成一幕幕悲剧。
针对这种情况,高速交警柳林大队自去年开始就多次采取专项行动,教育和引导驾驶员增强安全意识,配置和检测车载灭火器,3月12日柳林大队又在郑州服务区,对停泊车辆的安全设施尤其是灭火器进行了检查,对没有配备灭火器或灭火器失效的车辆驾驶员举办了培训班,进行了安全意识和灭火器专业知识培训;鹤壁大队则是在鹤壁服务区设立展板,对车用灭火器相关知识进行讲解,教育广大驾驶员自觉配置和更换灭火器,增强安全意识,起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