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化解轮胎产能过剩的方案在山东提出
1月9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今后我省将不再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力争用5年时间,有效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油、轮胎等行业的过剩产能。
根据《意见》,今后山东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违规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允许先进产能置换落后产能),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等手续,质检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坚决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合理控制产能规模。同时,要全面清理违规项目,凡是未开工的违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凡是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环保要求的违规项目一律停建。
作为全国化工第一大省,当前山东部分行业的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突出,已成为相关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巨大障碍。山东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同质化项目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严重,竞争愈加激烈,产品价格持续下降,经济效益下滑、产能大量闲置。以炼油和轮胎行业为例,2012年底全行业产能利用率仅分别为55.1%和64.5%。
在轮胎生产领域,山东省产能同样居全国首位。尽管近年来我国汽车产量及保有量不断增加,但轮胎产能增速已远超出汽车增长速度,产能过剩问题也愈加凸显。
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要用5年时间实现产能利用基本合理,产能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效益较大改善,能效水平显著提高。力争到2017年,保持炼油、轮胎行业产能基本稳定,轮胎行业产能利用率达到80%以上,地方炼油产能利用率有较大提升。同时,过剩产能不等同于落后产业,要突出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把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结合起来,把控制增量与优化存量结合起来,达到腾笼换鸟、优化升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