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滥用现象频繁 强光晃眼惹人烦
□首席记者 张鸿飞 实习生 李晓波 文图
本报洛阳讯 当您夜间在城区道路上行车时,有没有为迎面而来的远光灯烦恼过?近日,记者不断接到来自洛阳市民的投诉,称一些机动车驾驶员在会车时使用远光灯,更有甚者,在等候交通信号灯时远光灯也亮着,强光照射在前车的后视镜、倒车镜上,形成眩光让人头晕。
现场
10月25日20时,记者来到洛阳市九都路、体育场路丁字路口,不到5分钟,一辆开着炫目大灯的车从九都路东侧来到了路口。这是一辆别克轿车,一对大灯在车流里射出刺目的白光,逼使路边的几位行人或侧脸或掩面而过。
4分钟后,体育场路,一辆由北向南的轿车驶了过来,从该车大灯照射的距离上判断,用的是远光灯。20时12分,第三辆打着远光灯的车来到了路口……记者粗略统计,在不到30分钟里,有10多辆一直开着远光灯的机动车通过该路口。
21时许,定鼎立交桥北下桥口,约10分钟时间,竟有近20辆车从桥上开着远光灯下来,其中,还有一辆挂着警灯的微型面包。
声音
“在市内打着远光灯开车的人大多是新手。”常灵芝,洛阳市一家出租车公司的资深驾驶员。常灵芝说,她遇到开远光灯的车气儿就不打一处来,尤其是发着一些蓝白光的氙气大灯,让人烦透了。
常灵芝分析说,从总体上来看,这几年老驾驶员文明驾车的意识提高了,很少有人打着远光灯在城里跑车,她的一些同行在城区很多照度适宜的路上连近光灯都不用,只开小灯(示宽灯)。
但刚拿到驾照的李飞(化名)则不这样认为,在驾校里,学习过远近光的用法,但谁也没有真正在夜间实地学习、训练过,拿到驾照后开着自己的车上路,再亮的灯光也觉得心里没底。
洛阳信息港网友“职业律师”在洛阳信息港发帖称:10月16日与一同事上路做了一番调查,10分钟内从洛阳铜加工厂中学门口开车到天津路口,对面驶来开远光灯的车辆11辆,经我三次闪会车灯后关闭远光灯的有5辆,其余6辆置之不理。“职业律师”认为,个别司机在市区内不顾对方行人和车辆的感受,肆意开着远光灯急速行驶,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究其原因无非两条:一是部分司机漠视交通安全法或对此属违法行为根本不知道;二是部分司机素质极差,以照花对面车辆驾驶员和行人的眼睛为乐。
“职业律师”在网上公布了6辆会车未转换远近光的车辆号牌。
危害
“机动车远光灯的光柱位置较高,与前车或对面来车的视线基本平齐,照射距离可达到150米左右,为驾驶员在没有路灯或照度不良的道路提供安全保证。”
洛阳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副大队长程国强说,机动车出厂时均设有远近光转换装置,驾驶员在行车中,应严格依法使用灯光。按照洛阳市目前城区道路路灯的照度,驾驶员的视觉是比较舒适的,驾驶员在行车中应使用近光灯,因为近光灯的灯柱位置低,照射距离近,不会干扰对方来车驾驶员的视线。如果使用远光灯,势必会产生眩光,干扰对方正常行车,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有关数据表明,因使用远光灯不当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在我国呈上升趋势。
查处
在洛阳市王城大道执勤的一位交警称,驾驶员在行车中是否违法使用远光灯,与查处机动车鸣笛一样,不容易认定事实、固定证据,给依法查处带来了困难。程国强说,判别驾驶员是否使用了远光灯,可以根据机动车光源亮度和位置来看,因为,机动车的远近光有着不同照射的距离,光源亮度越高,眩光越显著;光源的位置越接近视线的位置,眩光越显著。
程国强提示:如果行车中的一方违法使用远光灯,会影响对面来车驾驶员的视觉舒适度,在会车时造成对方目眩而引发交通事故,“真诚希望每一个驾驶员自觉提高文明行车意识”。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夜间行车使用灯光做出了明文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如有违反以上行为者,处100元罚款,违法行为记1分。
2013年4月12日
固特异轮胎橡胶公司被《CIO》(首席信息官)杂志授予2012年的CIO100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