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对8个批次机动车辆制动液开展质量监测 两个批次商品不合格
所属分类:机油/润滑油
2013-10-28 18:58:58 推荐指数:
日前,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局在流通领域对标称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北京、上海等6个省、直辖市8家企业生产的8个批次机动车辆制动液开展质量监测。结果显示,两个批次商品不合格。
据悉,本次依据GB12981-2003《机动车辆制动液质量指标》。重点检测了外观、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运动粘度(-40℃、100℃)、pH值、液体稳定性变化、腐蚀性、低温流动性和外观、蒸发性能、容水性、液体相容性、抗氧化性、橡胶相容性等13项指标。经检验,标称哈尔滨市伟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制动液(HZY3800g/瓶2012-4-17),蒸发性能项目不合格;沈阳奥吉娜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奥吉娜”制动液(HZY4780g/瓶2012-9-6)pH值、腐蚀性项目不合格。
工商部门表示,对本次监测发现的不合格机动车辆制动液,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了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机动车辆制动液的,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据悉,本次依据GB12981-2003《机动车辆制动液质量指标》。重点检测了外观、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运动粘度(-40℃、100℃)、pH值、液体稳定性变化、腐蚀性、低温流动性和外观、蒸发性能、容水性、液体相容性、抗氧化性、橡胶相容性等13项指标。经检验,标称哈尔滨市伟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制动液(HZY3800g/瓶2012-4-17),蒸发性能项目不合格;沈阳奥吉娜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奥吉娜”制动液(HZY4780g/瓶2012-9-6)pH值、腐蚀性项目不合格。
工商部门表示,对本次监测发现的不合格机动车辆制动液,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了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机动车辆制动液的,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