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远光危害大 打击行动是持久战
马瑞南说,被远光灯照着的感觉,像针刺双眼一样难受
马瑞南和记者实地目击乱打远光灯,他说,在国外,乱开远光灯是要被重罚的
N本报记者 张伟 张硕 王浩志 通讯员 刘君华 文/图
关注理由:本报系列报道“整治滥用远光灯”行动,持续发酵。从上周起,本报记者夜夜巡街,“实地数灯”,用摄像机现场取证,在一些路段,开远光灯的车辆最多高达车流量的三成。经本报持续关注下,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大量市民都纷纷拨打968111或者登录海都网,对本报策划大加赞许,称远光灯、氙气灯是“公害”,警方应上路严查严罚、各部门应从源头抓起,持续打击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乱象。
从今天起,本报将在海都网(www.Nhaidu.com)公布本报“数灯”的现场视频。视频里将标出滥用远光灯的车牌号,这些资料也将由本报转给福州警方,做进一步查处。
“希望可以坚持下去,让这种无德行为彻底绝迹!”这是本报热线接到的最多的呼声。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交通综合治理办公室获悉,针对“滥用远光灯”这一违法行车行为,警方将在全省范围内严格查处,并常抓不懈,决不搞一阵风。
全省各地近期都在查远光灯
“乱开远光灯作为路面违法行为的一种,一直都是警方查处的重点。”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警方都会不定期在市区路面、国道和省道上设卡检查。乱开远光灯因为严重干扰其他车辆行驶,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因此它跟超速、闯红灯、酒驾等行为一起,一直都在警方查处违法驾驶行为的清单上。
记者也了解到,经本报报道之后,全省各地警方近期也加大查处力度和频率。以泉州为例,上周刚刚连续2天在市区内夜查远光灯,只要发现一起,就以“未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论处,罚款100元,扣1分。
该负责人称,“整治滥用远光灯”的专项行动不会停止,而且必须在全省范围内常抓不懈。
“洋大叔”马瑞南受邀担任本报“交通观察员”,吐槽乱打远光灯:
“It is a murder(它就像一场谋杀)!”
为了劝说“车让人”,一位在福州当外教的芬兰人马瑞南,选择了在斑马线前打太极。此事去年经本报报道后,马瑞南成了“名人”。前天晚上8点,本报记者特地请到“马大叔”,作为“特约交通观察员”,陪同记者一起上街“数灯”。在两个小时内,大约有20%的车辆,乱开远光灯。
“开远光灯就像是拿手电筒直接射向你的眼睛,非常刺眼让人失明!”在福州二环路省体育中心附近,观察不到20秒,“马大叔”就把矛头指向100米外的一辆小车。“Itisamurder(它就像一场谋杀)!”略显愤怒的马瑞南用普通话无法完全表达情感,噼噼啪啪就是一阵英文。他说,在路边的行人都被远光灯照花了眼,更何况相会时的对面车的车主!
“这么多Taxi(出租车)竟然也开着远光灯。”随后短短的2分钟之内,马瑞南揪出3辆开远光灯的的士。他回忆自己一次打的的经历,当时的哥开远光灯,拐弯时突然跑来一个男孩,司机发现后立即猛踩刹车,自己差点因惯性撞到车前。
提到福州警方最近打击滥用远光灯的专项整治,“在欧洲,远光灯从来就不是话题。”马瑞南苦笑,“因为没人会拿它开玩笑,满大街地‘闪’别人。”马瑞南说他在海外也认识不少福州人,他们并没有太多陋习,看到“停”的标志牌或是前方有人,甚至斑马线上无人,也会下意识地停车观望。“说明这不是天生素质的问题,关键在于公民素质和社会环境!”
马瑞南开玩笑说,他的不少朋友从国外回到福州,都感觉“不会开车”。因为在国外礼让已成习惯,在福州如果“太礼貌”,可能就会被后面的车按喇叭催。马瑞南说,远光灯的使用是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的一方面。每个人都在考虑自己,没有care(考虑)别人以及整个社会,开远光灯的车主“亮了自己的灯,闪了别人的眼”,应该遭到全社会的谴责。 <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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