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车主应对突发事故的“冷静功”与“拒付功”
在有车生活里,车友免不了会遭遇大大小小的一些交通事故。如果是遭遇一些小事故交警或保险公司都不到现场的,车友就得自行处理。不同的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心态不同,能否尽快处理事故就看车友个人的“功力”深浅了。近日,笔者搜集了几名车友巧妙处理交通事故的案例,希望车友可以从中得到借鉴。
A
冷静功:冷静对待“人多势众”场面
【一般说来,发生交通事故后留下处理事故的,除了事故双方就是交警和保险公司的定损员了。而不少车友发生事故后,担心自己这一方因人少势力单薄吃亏而叫上许多人前来帮忙。】
今年2月初的一个晚上,蒙小姐的车辆在人民路口与一辆出租车发生轻微刮蹭。蒙小姐说,事故发生不到10分钟,对方司机就叫来五六名男子。蒙小姐经过判断,认为事故责任在自己这一方,因此愿意私了。但是,从车辆的损失程度上看,对方车辆损失不超过200元,而对方却开口叫价400元。
蒙小姐称,在她和对方司机协商赔偿价格的时候,对方叫来的那群男子不停在旁边起哄,说如果不赔够400元就不能放她走。由于事故现场刚好在十字路口处,因为事故已造成堵车,蒙小姐建议双方把车辆暂时移开到路边,以免影响交通。然而,那些男子又起哄道:“移动事故现场后,你要是不承认自己的事故责任怎么办?”蒙小姐说,当时对方司机已经用手机拍过现场的照片了,那群男子还胡搅蛮缠让她觉得不可理喻。几经折腾,该事故才以蒙小姐赔偿对方200元收场。
点评: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对方叫来一群人“壮大队伍”,车友也不用过于担心。这些人叫他人来助阵本身就是一种怯懦的表现。如果事故责任认定不清的,无论事故大小,车友都可以要求交警以及保险公司到现场处理,使对方“强大的队伍”没有用武之地。而无论自己是否应当承担事故责任,车友也没有必要呼朋唤友让他人前来帮忙助阵,如今是法制社会,并非人多力量就大。
B
拒付功:“彩头”和“误工费”可以拒付
李小姐曾因为一个小事故,被对方索赔了600元,其中400元是车辆损失赔偿,200元是给对方的误工费和“彩头”钱。事后,自掏腰包的李小姐为此后悔不已。
她说,当时自己驾车刮蹭了一辆外地牌轿车,双方车辆轻微受损。向保险公司和交警报案后,均被告知这是一起小事故,交警和定损员都不到现场,建议她采取互赔自赔的处理机制。然而,对方车主却坚持是李小姐负全责,要求李小姐自行赔付损失。由于当时是新手,李小姐并不了解事故的理赔程序,答应赔付对方400元的车辆损失费。之后,对方又以车辆被刮蹭修车耽误上班时间而索要误工费,并以车辆被撞走霉运为由,要求她多支付200元的“彩头”,李小姐无奈之下只好答应。
事后,李小姐打听后才得知,如果事故双方对责任认定不清的,可要求交警到现场处理,而即便是她的责任需要赔付的,也应当是她投保的保险公司埋单,而所谓的修车误工费和“彩头”,她是可以拒绝的。
点评:如果事故双方无法认定责任的,就可要求交警前来处理。如果责任认定不清,交警又尚未给出认定结果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必要对另一方做出赔偿,因为自己未必就是主要责任的一方。退一步说,即便一方该负全责,只要他投保了车险的,事故损失也应由他投保的保险公司埋单,当事人没有必要私了。
而所谓的修车误工费和“彩头”,也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某财产保险公司理赔部有关负责人卢先生称,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项目,仅存在物损的事故主张误工费并没有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如果一方车辆被他人撞坏,因修车而耽误的时间索要的误工费,是得不到法律认可的。至于“彩头”问题,是一些地方的风俗习惯,在法律上也得不到支持,不过如果当事人自愿协商给付的,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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